《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昨日发布,它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
这份全文约27000字的文件是中国进入21世纪以来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文件中提出一系列具体目标,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教育规划纲要》还对中国民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作出回应:为了遏止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风”,提出要“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出要“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为了克服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提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等措施。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教育规划纲要》对当前中国教育面临的重大问题、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力求有所呼应、有所回答。”
在民意的推动下,《教育规划纲要》中的很多政策措施已涉入改革“深水区”。如,针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的“软肋”,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针对高校“行政化趋向严重”的弊端,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但有专家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一些改革思路早在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近年来出台的教育领域法律法规中就有体现,能否真正落实,还是对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力的重要考验。
《教育规划纲要》主要内容
10年内,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5%
《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009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50.9%,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74%。
《纲要》提出,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纲要》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针对日益突出的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问题,《纲要》指出,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建立监测和公告制度为中小学生减负
《纲要》提出,将通过“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等方式,为中小学生减负。
在具体操作上,《纲要》要求: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屑核办法。
针对升学压力导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重的深层次原因,《纲要》也提出改革措施: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纲要》提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
逐步改变“一考定终身”
实施分类入学考试
《纲要》指出,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对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纲要》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纲要》确定的多元录取机制主要包含择优、自主、推荐、定向、破格等五类。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高考招生舞弊事件和高考加分混乱现象,《纲要》提出,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2012年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占GDP4%
《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12年达到4%。
截至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只达到3.48%,仍然低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
《纲要》提出: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针对我国许多学校只有门卫、没有安保的情况,《纲要》也提出“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政府管得过宽、学校被管得过死”是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大问题。《纲要》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保证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为克服高校行政化倾向,《纲要》提出要“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