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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December 27, 2010

南京中山陵景区建别墅续:多个部门介入调查

  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是世界著名的自然风景和人文历史名胜,风景区里的一草一木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从2004年开始,陵区禁止商业开发。但是在中山陵园的核心风景区,有人在大兴土木,扩建别墅群,时间已经持续了一年。昨日,央视《东方时空》栏目曝光了这一事件。

视频:南京中山陵里扩建别墅群 记者调查遭阻拦 来源:CCTV新闻频道

  昨日,本报记者了解到,别墅小区原本是部队的一个疗养院,2003年时房产公司租赁了其中一部分,等中山陵园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里面在大兴土木时,门口的保安以挂着“军事禁区”的牌子为由,一再阻止执法人员进入。此事经过报道,目前已经引起南京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昨天中午南京市领导批示要彻查此事。有知情人士透露,房产、规划等多部门也已介入调查。宋南飞

  “这里是国家机密,你是间谍”

  近日,位于中山陵的德基紫金山庄,里面依然是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

  “这里涉及国家机密,你是间谍。”央视记者在百米之外拍摄时,从小区大门里出来4名手持钢管的男子,与记者发生了冲突。男子叫嚣,不允许拍摄,还不允许记者走。在纠缠中,记者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但对方并没有出示。

  而一名姓陈的物业管理人员,要求记者删除拍摄的画面,说这个别墅小区涉及国家机密,“你把国家机密拍摄下来,你不是间谍吗?”他还说,不要说以我这个军区的名义,可以以我私人的名义,你违反国家军事管理区规定,我可以告你。

  央视记者随后报警,派出所来人后证实,这个陈姓男子只是物业管理人员,不是现役军人。

  “此地已不是军事管理区”

  对于陈姓男子口口声声称别墅区是军事管理区的说法,南京军区房地产管理局助理员郝晓华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所涉及的16栋别墅的用地,1993年经总部批准,和地方房地产公司合作建房,目前已不是军事管理区,这家公司开发项目,是地方的企业行为。

  郝晓华同时证实,出面阻拦的人中,身穿黑西装和灰西装的两人,不是军队人员。

  “别墅区什么手续也没有”

  中山陵园风景区是全国5A级风景区,同时也是具有极其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遗产。南京市也专门成立了中山陵园管理局负责管理和保护工作。德基紫金山庄大规模的扩建持续了一年,为什么没有被制止呢?

  中山陵园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许建荣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在我们景区内进行房屋的建设,如果需要建设,必须要报我们规划建设处审批,再报南京市规划局和土地局进行复查,尤其像西新村45号(德基紫金山庄),这个房屋什么手续也没有,也没申报,所以在这里盖房子,严重违反我们管理条例的规定。

  “执法四次都没能进去”

  既然得知紫金山庄严重违规,为什么中山陵园管理局没有出面制止,而是任由开发商施工将近一年之久呢?

  中山陵园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刘俊则说,从2008年开始,已经四次以上去执法,不管是围墙还是房屋扩建,他们都把我们拒之门外,说这里是军事管理区。“我们也不方便进去”。

  在知情人向中山陵园管理局提供了紫金山庄用地性质的证明后,管理局表示将重新调查这起事件,同时在整个事件的调查过程中,江苏德基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扩建别墅一事未进行解释。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说,领导请假,到明年1月4日才能回来。

  在一位知情人的配合下,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进入了小区。据工人们说,小区中间的一块空地上,正准备建一座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别墅,堪称德基紫金山庄别墅群当中的“楼王”。

  德基紫金山庄别墅区是1992年时,由南京福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有16栋别墅,到2001年时,4栋别墅先后被人购买,其余12栋则全部被江苏德基集团以每栋300万元的价格购进,此后这里改称为德基紫金山庄。今年初,这个别墅小区全部用高墙围了起来,以军事管理区的名义在高墙内大兴土木,扩建别墅。由于德基紫金山庄位于中山陵风景区的最核心位置,开发商给扩建后的别墅每平方米定价在5万元人民币左右,如成功出售,无疑将给开发商带来巨额利润。

  知情人拿出南京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16栋别墅中第12栋别墅的产权证,该产权证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是一栋局部三层的独栋别墅,核发的产权证面积是430平方米。当时的16栋别墅应该基本上都在这个平方米左右,绝对不会有600平方米、800平方米大小的别墅。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据央视


Friday, August 6, 2010

广州强拆二沙岛违建别墅续:有望两周内拆完

  南方日报讯(记者/亓欣欣实习生/郭萍通讯员/穗城管局) 二沙岛宏城花园豪宅违建一事从执行强拆至今超过半个月时间,昨日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二沙岛宏城花园违法建设查处及拆除的进展情况。据悉,二沙岛宏城花园11栋违建别墅有望本月20日前拆完。

  11栋违建别墅拆除已过六成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谢伟通报,7月22日越秀区政府牵头依法启动强拆工作,每天平均出动工作人员80人次,施工人员50人次,安排钩机3台、风炮机5台,至今已出动人员1000多人次。

  据介绍,宏城花园11栋违建的拆除有30%-40%尚未完成。其中由城管部门强制拆除的3宗,总体拆除进度为80%左右。其中,宏达径26号主体已拆除完毕,正在清理现场;宏达径3号拆除了70%左右;宏达径12号拆除了65%左右。而由城管部门协助拆除的8宗,总体拆除进度为65%左右。谢伟表示,从目前拆除的进度来看,估计到本月20日前,已立案的11栋违法建设违建部分可以全部拆完。

  将完善违建执法公安保障

  此前媒体揭露的宏业径6号业主和宏业径13号业主多次拒绝、阻挠城管执法人员对其别墅违建部分进行核实,被称为继“最牛违建”宏达径26号之后的2栋更牛违建。在新闻发布会上,谢伟透露了这2栋别墅的立案调查情况,其中宏业径6号业主已转变态度,主动配合城管部门的调查,目前越秀城管已完成现场测量,违建部分基本可以确定,而宏业径13号业主在城管部门未能完成调查的情况下已开始对违建部分进行自拆。城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争取宏业径13号业主的支持配合,同时还将通过各种途径确定违法建设的面积。

  谢伟介绍,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当事人不支持、不配合城管进行立案查处调查的情况。“对违法建设,我们就是要发出一个信号,要通过查再到控,对违法建设的处理我们要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尽量把它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它成为既成事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造成违法建设已经入住的情况和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谢伟表示,城管拆除违法建设的态度鲜明,要坚决查处。“对宏城花园也好,对其他地区违建也好,我们会一视同仁,继续保持这样的声势和力度查处下去。”

  同时,谢伟表示,城管也在跟公安部门一起研究关于加强城管执法的公安保障问题,希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让城管的执法工作更加的顺畅。

  释疑

  宏达径26号强拆合法

  针对日前质疑宏达径26号违建别墅整栋拆除合法性的声音,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处处长张永利表示,“整栋重建是铁定事实”,“对整栋违法建设拆除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

  张永利介绍,相关部门在进行拆除时对违建部分进行了反复调查与核实,不管是拆除前、拆除后还是拆除过程中,城管部门都有照片可依,本案例的整个违章过程都有现场取证根据这些资料,“整栋房屋的柱、梁及楼板,以及整栋房子的产权,包括原有的所有结构,完全灭失。整栋房屋是拆除重建的。”

  拆后复建也由业主“自费”

  在此次拆违行动中,关于强拆、协拆以及涉及全拆重建的费用问题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张永利表示,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9条的有关规定,强制拆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由当事人承担,城管部门有权要求违章当事人支付整个拆除费用,城管部门保留对此条例实施与否的权力。

  至于拆后复建问题,广州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处处长詹树柏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业主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尽管其现有房屋灭失,但如果业主在房管部门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明,规划部门允许其按照原来的规划许可进行复建,前提是按原规划许可,不能增加建筑面积,不能改变建筑功能,不能改变立面风格和外框尺寸,不能改变建筑高度,也不能重建地下室。复建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

  违建地下室将采取“双重标准”

  谢伟告诉记者,宏城花园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现已进入了收尾阶段,接下来主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个是违建地下室如何处理的问题;第二个是部分拆除后的房屋修复问题;第三个是整幢拆除后的房屋重建问题。总的思路是按照《城乡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来处理,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据悉,目前广州规划部门已对此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

  詹树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业主不管是在什么时间修建的地下室,都属于违法建设。但由于《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而在此之前广州市使用的是《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所以地下室的拆除将依据不同的律令条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修建的地下室,按《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来决定是否拆除,判定标准为是否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发展。如果没有超出自身用地范围,没有危及相邻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之后,保留临时使用。在《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后修建的地下室,规划部门的判定标准是该违建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实施影响。而对地下室的统一认定是不可采取改正措施,所以将依法对其进行拆除或填满。

Saturday, July 17, 2010

江苏镇江前区长出狱后在水库坝上违规建别墅

  新华网南京7月1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石永红)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一座水库的堤坝上,两座超规划建设的别墅违规“矗立”了近1年之久。在当地媒体报道之后,违章建筑虽被拆除,但别墅是何人所建又是如何建成的“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落马区长刑满办公司 铲低水库堤坝建别墅

  记者在京口区象山镇境内的西山水库上游看到,距这个国家注册水库西南侧约200米处,有一处面积六七百平方米的小型水库。水库地处丘陵山区,三面环山,环境优美。但在100多米长的堤坝上,两处被拆毁别墅的“残垣断壁”裸露着水泥和钢筋,令人触目惊心。从堤坝一头残留的“原土”痕即,堤坝的主体被铲低了约1.5米。

  据住在水库附近的一名村民介绍,水库坝上的这两座别墅去年6月份建成,建筑面积各400平方米左右,除客厅、卧室外,还设有车库。

  京口区提供的材料显示,2007年8月,西山水库管理所与镇江市乔老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30年的租赁新庵水塘的协议。2008年12月,该公司请西山水库管理所出面,以管理用房名义申报建房,产权归该公司所有,取得了编号为“镇京建2008020(临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载明,建筑为一层,为临时建筑,砖混结构,面积1092平方米,遇到国家建设及拆迁必须无偿拆除。然而该公司无视规定,兴建了两幢二层违规建筑,且建筑地点不在规划定点范围之内。

  乔老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到底有什么背景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于2005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其总经理沈柯章曾任京口区区长。2001年沈柯章因向时任京口区委书记秦光华夫妇行贿,并挪用公款50万元给秦光华妻子承包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而被一审判刑9年,后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改判为两年,出狱后开办公司。

  水利部门责令停工 违规别墅依旧“挺立”

  实际上,2009年6月,别墅作为违章建筑即被举报。京口区水利局一名负责人表示,去年6月,京口区水利局即向象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文指出:“西山水库是我区唯一国家注册的水库。近期库区出现了一系列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管理问题,请你部迅速查明下列问题,并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到位。主要涉及:副库坝脚外压渗平台被附近农户违法侵占;近期正在违法建设的多幢独立别墅;蓄洪区土地对外承包种植等。”

  京口区水利局水利科科长张建介绍,水利部门还曾多次前往现场责令停工并发放了停工通知书,前往现场的工作人员甚至与施工人员发生了冲突。象山镇党委书记李牧也表示,当时工程开工时,镇里就曾派人赶到现场进行阻止,且下发了停工通知。

  京口区水利局提供的材料显示,由于施工方拒绝执行停工通知书,最终建成两幢独立别墅,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

  违规别墅虽被拆 更多问题待查清

  7月6日,当地媒体报道了这一堤坝上建违章别墅的事件,引起了镇江市京口区的高度重视。京口区委、区政府在第一时间召集了象山镇及水利、规划、城管、建设、国土等部门专门研究部署,7日上午,京口区有关负责人带领由城管、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组成的执法队,使用3辆大型挖掘机,对两幢别墅进行了拆除。

  违章建在堤坝上的别墅虽已拆除,但两幢别墅为什么能以临时建筑的名义在堤坝上建成沈柯章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何能以“西山水库管理所”的名义申报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建成后,京口区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处理这些部门在此次事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违章别墅修建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京口区政府表示,正组织力量对违法建设事件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同时按照水利专家意见,着手对新庵水塘的坝埂进行就地平整,种草植树,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待违建事件彻底查清后,将依照具体事实,对照有关规定,对涉及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定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