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高新法院调研发现二手房交易纠纷超六成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高新法院的调研指出,在房产案件纠纷中二手房交易纠纷占6成以上。高新法院自2009年起至2011年2月共计受理各类房屋买卖合同案件357件,大多数纠纷系由卖方原因引发,其中二手房买卖案件为233件,占各类房屋买卖案件65.27%。

  调研还显示,一手房买卖和二手房交易由于交易主体不同,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所呈现出的结案方式处于明显分化状态。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均为个人,经法院调解,大都愿意息事宁人,因而调解结案的多;在商品房预售、销售案件中,因原、被告一方为公司,如一案给付一万元,有可能最终该小区的开发商会总计给付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所以开发商一般拒绝调解,调解率极低,大都是判决结案。

  高新法院建议,在一手房买卖中有必要将开发商的涉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在二手房的交易中则应将个人的违约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高新法 成都商报记者 郑钰飞 实习生 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