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26, 2011

王新宪: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有尊严,更加幸福

  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有尊严,更加幸福

  ——访中国残联理事长王新宪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 赵超)“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中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许多残疾人还在工作、生活中面临着各种困难,解决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让他们积极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才能真正让他们的生活更加有尊严,更加幸福。

      “十一五”时期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效果?“十二五”时期广大残疾人能够得到哪些帮助和实惠?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对中国残联理事长王新宪进行了专访。

      残疾人困难群体不容忽视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中国残疾人的现状。

      王新宪: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亲属2.6亿人。总体上看,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用一组数字可以说明这一点。2009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达77.19%,而2010年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仅57.4%,相差17.7个百分点;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9%,而残疾人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及其占家庭消费支出比例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高于全国水平8.1个百分点,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是全国水平的2倍。

      记者:残疾人为什么会面临这么多的困难?

      王新宪:首先,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在困难群体中是困中之困、难中之难。他们在生活、收入、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明显,在出行、人际交往、获取公共信息和社会参与的机会、范围、程度等方面存在常人难以想象的障碍。

      其次,由于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残疾人面临行动不便、沟通障碍、社会参与机会缺乏等问题,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残疾人有不少特殊的需求,如果这些需求不能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扶助得到满足,会给残疾人带来无法逾越的困难,直接影响残疾人身上蕴藏的巨大潜力和能力的发挥。

      第三,由于社会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有的人认为残疾人就是“无能的人”,一些人扶残助残意识薄弱,法制观念淡薄,歧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社会观念和社会现象,也是阻碍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原因。

      残疾人社会保障坚持普惠加特惠

      记者:虽然残疾人群体面临着诸多困难,但我们也看到困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十一五”期间,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就?

      王新宪:“十一五”期间,残疾人社会保障坚持普惠加特惠,一般制度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优先纳入、应保尽保、分类救助等形式,有效保障了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等措施,帮助残疾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残疾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基本保障需求制度建设初显成效。

      从基本生活方面看,城乡年均有超过850万的残疾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一些地方对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困难人员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发放,五年间共有5000多万人次的残疾人获得各种社会救助。

      从基本医疗方面看,“十一五”期间,93.5%的城镇残疾职工和74.5%的城镇残疾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残疾人达到96%。

      从基本养老方面看,目前全国83.6%的新农保试点县对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由地方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参保费全额代缴,截至目前,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新农保超过70%,重度残疾人参保率高达97%。

      “十二五”时期五大举措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

      记者:我国残疾人在社会保障方面还面临着哪些困难?

      王新宪:总体上讲,残疾人在社会保障方面还面临两方面的困难:一是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如贫困人口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按现行低保标准,他们得到的低保待遇仅能满足当地最低水平的衣食问题,但残疾人低保户与其他低保户相比,面临的困难要多;二是残疾人的一些特殊需求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就是说,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需求还存在许多空白点,如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的需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托养需求等等都难以通过现有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普惠型社会保障制度得到解决,亟须专项制度性的安排。

      记者: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十二五”时期,广大残疾人有望在哪些方面进一步获得保障?

      王新宪:目前,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纲要将充分体现中央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加快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特殊需求,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推进一系列残疾人保障方面的重大举措:一是加强残疾人生活救助,建立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基本生活专项补贴制度;二是落实政府补贴,巩固和提高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三是继续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力争建立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效机制;四是制定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目录,逐步将更多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通过政府资助或补贴普遍开展0至6岁残疾人儿童抢救性康复;五是实施好“阳光安居工程”,推进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我想,这些措施将有效提高城乡残疾人生活水平,使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也必然给广大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残疾人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记者:“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您对此有何想法和建议?

      王新宪:今后五年,中央加强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部署,为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物质基础。国家提出,到2015年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这“两个体系”的基本框架的任务目标。按照中央要求,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是主导。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特别是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大投入,特别是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我们希望,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过程中,把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放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建立、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各方面残疾人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平等、参与、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