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4, 2010

台放宽大陆居民经小三通探亲旅游等限制

  新华社台北7月14日电(记者李凯 吴济海)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14日宣布,修正相关办法,放宽大陆和港澳居民取道“小三通”探亲、奔丧、旅游等诸多限制,并于15日起生效实施。

  台“陆委会”称,修改后的办法将提供大陆居民经“小三通”中转的便利,以及放宽探亲、探病、奔丧的亲等范围与停留时间,让在台居留大陆配偶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和已在台定居的大陆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人眷属,都可经由“小三通”出入台湾与金门、马祖、澎湖。

  此外,修正的办法也将探亲亲等放宽为二亲等内血亲或配偶在金门、马祖或澎湖设户籍;停留期限也由每次7天6夜放宽为每次不得超过2个月。同时,放宽探病奔丧亲等范围及停留时间。

  修正的办法还扩大便捷式入境申请,开放赴澎湖常态化办理便捷式入境申请(落地签),以期吸引大陆居民赴澎湖观光(但不能中转澎湖来台);同时这次修法也开放港澳居民办理便捷式入境申请(落地签),吸引返回大陆福建探亲的港澳居民来金门、马祖、澎湖或转赴台湾等地观光。

  这次修正删除大陆居民经“小三通”进入金门、马祖每日许可数额限制,放宽大陆居民经“小三通”的许可有效与停留时间。许可有效期从15日或30日放宽为6个月,停留时间由7天6夜放宽为15天、1个月到4个月不等,而延期停留则从不得超过7天放宽到不得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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