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9, 2010

五岳散人:汪晖致王彬彬律师函之无厘头

  □五岳散人

  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王彬彬发表长文质疑清华大学的汪晖教授学术不端,其中包括不规范引用与抄袭等。指责久负盛名的学者抄袭,大约总是要引发争论的,但后面的剧情之狗血,基本上可以视之为学术版的肥皂剧。首先,汪晖一直保持沉默,另一位久负盛名的学者钱理群出来为其撑腰,先是几十位国内学者要求相关部门作出裁决,然后是一群国外学者联名致书有司,称全力挺汪。

  紧接着,另一位声名卓著的学者朱学勤也被爆涉嫌抄袭。马上就有阴谋论者跳出来说,这是思想界左右翼交锋的暗战。盖因汪晖是蜚声国际的新左派领军人物,而朱学勤则是国内自由主义的大将。但朱学勤比之汪晖还是有所不同,他马上高调宣布欢迎学术机构调查,并且作出是否抄袭的判断。———什么叫做一剑封喉?这招就是。

  从理论上说,学术违规是要由一个被称为“学术共同体”的东西做出判断的,而这个所谓“学术共同体”名称有可能是学术委员会,也可能是学术监督委员会之类的机构,相当于学术共同体的“行会”。朱学勤这招就是直接把自己袒露在行业规则之下,请行业当中的人作出最终裁决,一方面可以自证清白,一方面还能促进我们这里学术共同体真正意义上的建立与权威,为后世垂范。

  但很遗憾的是,朱学勤这招一箭双雕并未得到汪晖的响应。汪晖没有提交自己面对学术界的辩护词,也未向某个具体还是不具体的机构发出审核的邀请(主动调查往往是我们这里所不具备的一种能力,而且也没有什么机构能开此先例),反而是在最近这几天向第一个发难的王彬彬发出了一纸律师函,该函称:“您的系列文章中关于汪教授存在‘抄袭’与‘剽窃’的指责失实,可能构成对汪教授的名誉侵权。我们在此代表汪教授对您此种不负责任的做法表示抗议,并请您自收到本律师函后,立即停止对汪教授的上述失实指责,以书面方式公开向汪教授本人致歉,承诺不再继续您的上述失实指责。”此外,还要求未经律师事务所书面同意该律师函的内容不得发表。

  剧情狗血到这个地步,实在是让人发出一声浩叹:这叫个啥事嘛。按说大家到法庭去解决问题算是法制观念的进步,但这又不是王彬彬教授指责某人暗室欺心,而是在学术规则上的一种争论。律师能解决学术方面的争论么?按照一般的顺序来说,要是学术共同体对此发表了判断,要是有利于汪晖之时,才好去发律师函吧。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王彬彬接到律师函之后不予理睬———事实上他说了一句:“我觉得汪晖像一个行为艺术家。”———比不理睬还损———然后会如何?汪晖把王彬彬告上法庭么?

  中国的学术共同体至今像个太监,除了自己确实没啥本事之外,更多的就是这种外在力量的阉割与判断,不能形成学术自治的氛围,而一个如此著名的学者不思建立其安身立命的根源,反而在没有求助于学术共同体的情况下,再次向外求助于某些力量的干涉,其情状多少有些不堪了。

  而要求不得发表这个律师函除了搞笑之外别无他意。无厘头的事儿,总是以荒诞的逻辑为底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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