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4, 2010

骗征地赔偿款两人获刑

  华西都市报讯(廖正全记者田富友)宜宾市高县水务局公务员曹江、曹昌平,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增被征用土地、房屋面积及附着物数量等手段,骗取国家征地赔偿款。8月10日,高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曹江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2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曹昌平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1万元。

  据了解,2009年1月,曹江、曹昌平两人被抽调到高县惠泽水库,负责水库建设管理工作。当年2月至5月期间,两人利用其负责惠泽水库干渠征地拆迁工作之便,在勘测丈量当地人被征用土地、房屋等时,两人分别或者伙同当地人袁某、曹某等人,采取虚增被征用土地、房屋面积、附着物数量等手段,骗取惠泽公司征地拆迁赔偿款共计98715.99元,其中,曹江分得赃款4万元,曹昌平分得赃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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