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8, 2010

大兴第三起灭门案宣判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大兴第三起灭门案宣判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被告人李磊在法庭上。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文字 张媛 资料图

  本网快讯 (记者张媛)今天上午10时,大兴第三起灭门案宣判,被告人张伟一审被判处死刑。张伟当庭并未表示异议,但签判决书时表示自己要上诉。

  今天并未有受害者家属出庭,虽然判张伟被判民事赔偿合计约190万,但他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张伟去年从东北农村老家来京打工,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干过足疗,收过保护费。据主审法官称,出事后张伟的家人并未前往探视过,也没表示过代为赔偿。

  法院认定,张伟杀害朋友申有明一家四口和自己女友张敏。

  2009年12月31日18时许,张伟与申有明在聊天过程中发生口角,张伟遂持水果刀将申扎死。张伟行凶时,被其女友张敏看见,为防止事情败露,张伟又持刀扎死张敏。后张伟驾车来到申有明家,持刀先后将申有明的父亲、母亲和怀有七个月身孕的妻子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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