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6, 2010

“财政预算公开与防治腐败”研讨会在哈尔滨举行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8月26日至27日,“财政预算公开与防治腐败”三地研讨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会议由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主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及香港、澳门代表近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交流探讨内地与港澳在财政预算公开方面的有效做法。与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财政预算公开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以及财政预算公开的监督保障及展望等三个专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会议指出,预算公开是政府财政管理一项重要的改革,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的需要。公开预算信息,有利于通过外部监督促使政府在财政资源管理方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第二,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需要。推进预算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保障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第三,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预算信息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义务。第四,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廉洁政府的需要。公开预算信息,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从源头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有效遏制腐败。

      会议强调,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在预算公开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由于内地预算公开起步较晚,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预算公开的主动性不强,存在畏难情绪。要克服这种不良倾向,坚定推进预算公开的信心。当前推进预算公开应注意把握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要与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目标相一致,坚定信心,努力推进。二是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发展。三是要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步调协同,夯实基础。四是要在推动深化上多下功夫,多措并举,完善机制。五是要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督查,严明纪律。

      会议指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引下,内地与港澳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交流越来越广泛。在防治腐败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是三地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三地研讨会已发展成为三地加强防治腐败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和有效平台。今后,要充分利用三地研讨会平台,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探讨防治腐败领域的重要问题,不断取得实质性成果,为内地和港澳的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文加马旁)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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