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网络书店”并不算新鲜词儿,在网上买书买碟也是当下不少人的消费选择。但从9月30日起,也许您常逛的一些网络小店将不见踪影。如果您也有开一家网络书店的打算,9月30日之后的开店手续中还得多一项必备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今年8月,总署明确规定在网上售卖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必须事先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通知还给出了“最后期限”: 9月30日。还未按照规定办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取缔。在淘宝网,在“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发布商品,系统会强制要求卖家提供许可证,如果没有,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考虑到部分用户还有卖闲置二手书的需要,淘宝网也对此作了特别规范:用户不用上传许可证就可以直接挂卖二手书,但一个网店内的二手书最多只能挂50本。
与书籍规则类似,淘宝网又发布了“音像卖家准入公告”,要求相关卖家在10月31日前上传《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或代购凭证。转让二手音像制品的卖家也只准在店内挂50件商品,每种音像制品下的商品不得超过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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