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0日讯 新竹县赖姓女子上月九日跳楼身亡,户籍誊本却登记她在往生八天后与吴姓男子结婚。她的前夫叶姓男子到户政事务所查询时发现,纳闷说“人死后怎么可能结婚?”质疑吴的动机。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吴姓男子说,他和亡妻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在法院公证结婚,只是一直未办登记。他觉得欠妻子一个名分和迎娶仪式,才在妻子死后办结婚登记,并在上月二十七日出殡当天同时办冥婚。
赖女的户籍誊本上注记:“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与吴再婚,但未登记”、“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赖女死亡,未登记”、“八月十七日补登记结婚,九月七日补登记死亡”。
桃园县中坜市户政事务所表示,吴姓男子的确于上月十七日只身前来办理结婚登记,当时他持有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的合法结婚证书,民法在二零零七年修正,来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结婚改采“登记制”,之前都是“仪式婚”,吴的结婚登记“完全合法”。
新竹市北区户政事务所说:“不曾遇过这样案例”,但程序上是可行的。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长王铭勇认为,此举是为了便民,但法律上可能会影响相关人的身份和继承。
吴姓男子说,妻子有情绪困扰问题,上月九日两人一起出门前,他进厨房准备东西,才离开十秒钟,悲剧就发生了。
“没想到夫妻情分那么薄,”吴姓男子说,妻子身体不好,他守在身边照顾她,几乎形影不离,妻子的灵就安在他们的床上,感觉妻子一直在他身边。
前夫叶姓男子则说,他因为有债务不想拖累老婆,前年才选择离婚,当时前妻名下有房产;前妻死后,他去前妻娘家询问,得到的回答却是“什么都没有了”。
“人都往生了,怎么证明他们真的有结婚?”叶姓男子说,他和前妻离婚后,一直有联络,“都没听她说有再婚”。他质疑前妻的“死后再婚”和财产继承有关,“我的女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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