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我省整治社团“小金库”

  从昨日起至年底,我省开展专项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

  据省民政厅厅长王树芬介绍,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依法在全省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都属专项治理的范围。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凡是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隐匿会费收入,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截留捐赠收入,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等名义或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而设立的“小金库”。

  来源:生活新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