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1, 2010

急寻“双色球”21万元得主

  本月15号再不领奖,21万元奖金就要作废了!近期,“双色球”大奖不断开出,但是有一位大奖得主迟迟不见踪影。10月17日开奖的第121期“双色球”,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东路213号投注站中出一注21.3万元的二等奖,中奖彩票是一张4元自选票,开奖至今已快两个月,可中奖彩民仍未现身。

  当期“双色球”开奖号码为:红色号码球08、11、13、18、25、30,蓝色球号码15。大奖诞生后,中奖者一直没到省福彩中心兑取奖金,这注二等奖的兑奖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5日,省福彩中心担心中奖彩民粗心大意遗失彩票造成弃奖,已连续通过媒体发布通知,寻找中奖彩民。而中出大奖的投注站销售员也把“寻人启事”贴在了站点门口,希望引起行人注意,尽快找到中奖彩民。

  按照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逾期视为弃奖。按《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将纳入彩票公益金。根据以往弃奖情况看,主要有几种情形:一是中奖彩票弄丢或损坏,无法领奖;二是因为粗心,如采用机选号码,未及时发现自己中奖;还有就是买过彩票出远门,等发现时已经过了兑奖期。

  福彩中心再次提醒彩民,请仔细核对您手中的彩票,希望该大奖得主尽快到省福彩中心领奖。 丁点 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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