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2, 2011

新疆一女子身份证号与结婚证上号码不一致愁闷不已

  亚心网讯(记者 胡大敏)李东娇近来很发愁,因为她现在的身份证号与结婚证登记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导致丈夫无法从昌吉迁户,她也不能用公积金购房。

  37岁的李东娇居住在乌昌路新疆北方机械化筑路工程处家属院。3月22日,李东娇告诉记者,她的身份证最初是辽宁的,以“211”开头。1994年,李东娇来乌鲁木齐投靠亲戚后,户口也随之转入乌鲁木齐,并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八户梁派出所办了新的身份证。“当初办证的民警说,你现在是乌鲁木齐人了,身份证也要变成以6501开头的乌鲁木齐身份证号。”李东娇说,1998年3月,她以“6501”开头的身份证号领取了结婚证。

  1999年7月,因为买房和孩子上学等问题,她的户口迁入新市区。办证民警说,一个人只能有一个身份证号,随后又把李东娇的身份证改成以“211”开头的号码。

  李东娇说,她丈夫的户口是昌吉的,去年年底,她准备把丈夫的户口迁入乌鲁木齐,但有关部门查看她现在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后,发现身份证号码不统一,告之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我现在准备用住房公积金买房,需要用结婚证,但因号码不统一,也无法办理。”李东娇说,她曾找到民政部门,要求更改结婚证上的号码。但民政部门说,需要派出所开一个“两个号码为同一个人使用”的证明。她随后找到八户梁派出所,八户梁派出所相关人员说,因为当初使用的是手写版,且加上时间太长,无存根,已经无法证明她当初使用过“6501”开头的身份证号码了。加上她现在已迁至迎宾路派出所辖区,相关证明应由迎宾路派出所开。

  “我随后找到迎宾路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因无法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当初曾使用过‘6501’开头的这个身份证号,所以也不能开这个证明。”李东娇说,因时间太长,她也记不得当初是谁为她办理“6501”开头的身份证,为这个事情,她3个多月来一直奔波于各个部门,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3月22日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说,之前李东娇确实找过他们,经过查询发现,李东娇当初迁至迎宾路派出所时,使用的身份证号是“211”开头的。“之后我们建议她找八户梁派出所查询,获取能证明她之前曾使用过‘6501’开头的身份证号,或者由八户梁派出所开具相关情况说明。”这位负责人说,但到目前李东娇没有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她之前使用过“6501”开头的身份证,“公安上对相关证明和盖公章有严格的要求,不能随意开证明”。

  而八户梁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不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