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9, 2011

“抢盐潮”渐退“退盐族”出现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谣盐”逐渐散去,抢盐潮后再现退盐潮。广东省物价局18日接到很多买了大量食盐的人,投诉商家不给退货。

  抢购食盐之后又想退货,经销商到底该不该给退货?律师表示:“消费者和商家的这种买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买卖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正当的理由退货,就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商家可以不予退货。消费者此番因为听到社会的谣言而大量采购了食盐,也不是属于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