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2, 2010

福州市强调暑期不得组织学生补课

  中广网福州7月12日消息(记者陈定川)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福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暑假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同时不得擅自缩减、延长或更改暑期时间。

  福州市明确,由于高三毕业年级教学计划偏紧、教学任务偏重,在学生自愿前提下,高二即将升入高三毕业年级的学生暑期确需补课的,学校可组织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习。高二升高三毕业年级的暑期补习活动,公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费,民办学校所需经费可作为正常教育成本列入学费,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年级一律要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不得组织学生暑期补课。

  此外,福州市还要求各校加强对校舍设施、防雷设备、消防设施、接送学生车辆等的维护工作,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并且要利用暑期对列入抗震加固计划的项目进行加固,抓紧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确保在秋季新学年崭新的面貌迎接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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