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2, 2010

全市副科以上在职干部将参加《廉政准则》考试

  本报7月11日讯 (记者 李飞飞)今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7月23日,全市副科级以上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将进行党纪政纪条规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将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太原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

  考试对象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中党员领导干部,全市副科级以上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享受副科以上待遇的干部)。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未参加考试者将统一补考,补考成绩仍不及格的,将接受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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