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3, 2010

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将适时推出

  本报讯(记者赵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3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表示,将在适当时机制订实施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并研究建立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正常调整机制。

  尹蔚民认为,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以下四个空白点或薄弱环节:一是城镇非就业的老年居民没有基本的养老保障制度;二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来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社会化的社会保障要求不相适应;三是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还缺乏顺畅衔接的机制;四是补充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相对缓慢。

  尹蔚民表示,针对这些缺失,一是要结合新农保推进的情况,在适当时机制订实施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并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二是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三是要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并制订完善城乡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办法。四是要实施更加有力的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补充性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尹蔚民透露,在今年底预计发社保卡1亿张的基础上,人社部将争取“十二五”期末全国发卡8亿张。谈到下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重点,尹蔚民表示,一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并研究建立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正常调整机制;二是把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三是把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到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四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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