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22, 2010

人民日报刊登读者来信 曝光晋宁水管改造“乱收费”

   晋宁县自来水公司回应:费用项目是按国家定额做出来的,不需要审批,也没有听证程序

  昨天,《人民日报》选登了多封曝光垄断和乱收费现象的读者来信,并以《垄断行业收费之宰你没商量》为题,炮轰垄断行业乱收费问题。其中,被读者点名批评的还有一家云南企业——晋宁县自来水公司。

  写信反映情况的人名叫陈明春,来自晋宁县工商局。他在信中说:去年,晋宁县自来水公司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直接抄表到户,向住户直接收取水费。自来水公司向住户下发了“交纳水管改造费通知”,要求小区内住户每户交纳1800元的水管改造费,逾期不交将直接断水。住户们感到1800元的水管改造费实在难以承受,也不合理,便直接找自来水管理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1800元改造费一分也不能少。”

  陈明春认为,主水管已通在小区内,由主水管到各家各户,最长的不过50多米,最短的不过20多米,即便使用最好的材料,成本、工时也不会超过600元。“住户本应只负担由水表通到各住户的这一段,可为何把水表外的所有改造费用都分摊到住户头上?”他感叹,“这就是垄断行业的收费!”

  昨天上午,陈明春通过电话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说,他常关注社会热点和身边的事情,也给《人民日报》写过多封信,有的是呼吁关注留守老人的,有的是消费方面的提醒,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封信被刊登了。他说,这封信是一两个月之前写给《人民日报》的,只想反映情况,没有别的意思。

  昨天下午,晋宁县自来水公司安装队一位柏姓负责人介绍:晋宁县新河小区开发于1993年,住了好几百户居民,分属当地多个单位。以前由小区管理方收取水费,后来没人收水费了。新河小区有332户居民,一户一表改造了的有248户,有的住户比较分散。

  随后,晋宁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曹先生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读者来信曝光垄断乱收费,晋宁县自来水公司也在其中,你怎么看?

  曹:自来水这个行业是在国家控制下独家经营,我们也是在政府监控下运转的。

  记者:有人称1800元/户的价格太高,其实600元以内就能改造好。你认为呢?

  曹:600元肯定做不下来。这是个老小区,水管破损严重,我们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出来,还做过入户调查。老小区1800元才做得下来,新建小区要2000多元/户。

  记者:住户认为他们只应该负担水表到各住户这一段。为何要把水表以外的费用分摊到住户头上?

  曹:这怎么说呢……庭院管道部分由谁来承担呢?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公司承担着泵房组成系统和变频供水系统,以及长期运行的管理费用。

  记者:1800元的改造费用中,包含些什么费用?

  曹:都是按照国家的定额做出来的,都有具体的项目。

  记者:制定1800元的标准,有听证会程序吗?

  曹:没有。

  记者: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吗?

  曹:没有。我们是按照国家相关的工程造价标准做出来的,不需要审批。

  记者 杨旭(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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