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1, 2010

透视我国社会组织成长历程

  《瞭望》文章:中国NGO渐进

  它们把自己定位在“第三部门”,以区别于另外两个部门——政府和企业。

  它们正在成长,但它们已经显示出力量:“保护藏羚羊”、质疑怒江大坝、反对圆明园铺设防渗膜等事件,至今让人印象深刻。

  它们在中国最精彩的一次集体亮相,是2008年汶川地震。它们踊跃奔赴灾区,救助素不相识之人,募集物资、心理疏导、灾后重建……成为社会各界的温暖记忆。

  它们在中国境内的官方称谓是“社会组织”;在境外简称NGO(通常译为“非政府组织”)。

  中国NGO的诞生途径不一:既有伴随政府职能转型、事业单位改革等,由政府部门主动组建甚至运作的“自上而下”的NGO;也有公民等基于社会需求发起,相对独立运作的“自下而上”的NGO。即便同是“自下而上”的NGO,它们内部也并不平衡,有财富大鳄、富裕财团创建的各种资产庞大的非公募基金会,还有不少“草根”们坚守的“三无”(无专职工作人员、无专门办公场所、无开展活动的经费)组织,不时有“断炊”、“休克”之忧。

  NGO在近年数量激增,但多数仍游走在灰色地带,没有“合法”身份——按照中国目前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要想获得注册,除了要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以外,还须找到一个业务主管机构,而这个业务主管机构往往没有太多利益,却可能面对未知的麻烦——“婆婆”颇不好找。

  一些NGO甚至已经跌入公信力的泥沼——“很多NGO,头两年在死撑,过了两年就撑死”等言论正在社会流传,公众要求其财务透明的呼声也日益响亮,“作秀”、“政绩工程”等词汇亦开始与某些NGO发生关系。

  此外,NGO还要面对有关部门难以言传的疑虑。有学者指出,传统思维认为非政府组织往往代表一股与政府对抗的力量,且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全盘治理历史悠久,因此会对试图“插手”社会公共事务的NGO存有戒心。此外,美国某些势力扶持一些国际NGO在中亚进行“颜色革命”的前车之鉴,也让有关部门对NGO保持警惕。

  种种因素下,中国NGO的作为与国际同行相比仍显稚嫩。比如,绿色和平组织等知名NGO的“发声”,往往引起联合国和各国政府的重视,令所涉机构苦恼不已。

  面对NGO每年约10%的递增速度、摩拳擦掌的参与热情,人们已经很难判断它们中的每一个,谁是天使谁又是魔鬼。有关部门在与其交往中,如何既心中有数,又大胆管理,已经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文/张冉燃)

  《瞭望》文章: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我国社会组织尽管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

  文/孙伟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3.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3.87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04万个,基金会1843个。此外,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万多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有20万多个。

  从1988年到2009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增长了近100倍(1988年我国仅有社会团体4446个),近10年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

  2009年,我国社会组织固定资产总值约1089亿元,收入1247亿元,增加值约500亿元。全国社会组织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540万人,兼职工作人员500多万人,还有注册的各类志愿者2500多万人,基本形成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

  多年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次全会决议,都有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内容。党的十七大把社会组织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首次把社会组织放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高度进行全面而系统地论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国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发生后,各类社会组织各显所长,发动社会捐赠,组织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工作,甚至直接参与第一线的抗震抢险任务。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志愿者协会还被授予“联合国卓越志愿服务组织奖”。这充分展现了我国社会组织多年来取得的长足发展和可喜变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和充分肯定。

  我国社会组织尽管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影响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法制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认识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目前,社会组织发展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趋势和潮流。要从“四位一体”建设的高度,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更新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

  二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的制度环境。

  三是完善登记管理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应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年度检查、行政执法、社会评估、信息公开、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等管理制度,明确社会组织行为准则,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

  四是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发展重点。要改革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鼓励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大公益慈善类组织扶持力度,积极鼓励扶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学术性社团,明确发展重点和方向,调整发展布局。

  五是构建培育扶持政策体系。要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和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的制度,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微观层面事务性服务职能的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的财务制度、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政策。□(作者为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瞭望》文章:社会组织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在国际上,由于各国在文化传统和语言习惯方面存在着不同,社会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多种不同的称谓。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第三部门或独立部门、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等等。这些叫法在内涵上区别不大。与政府、企业相区别,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等基本特征。

  2007年,我国开始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民间”是与“政府”、“官方”相对应的,反映了传统社会政治秩序中“官”与“民”相对应的角色关系,容易让人误解民间组织是与政府相对应甚至是相对立的。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民间组织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对传统的提法进行改造,提出了社会组织这一称谓。

  社会组织称谓的提出和使用,有利于纠正社会上对这类组织存在的片面认识,形成各方面重视和支持这类组织的共识。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十大类。

  (资料提供: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瞭望》文章:NGO管理要突破什么

  NGO能否提高自身能力,积极协调其与政府以及与其他NGO间的合作关系,成长为社会建设的有生力量?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陈晓虎谭飞周伟

  近年来,随着全球公民社会运动的兴起,NGO(通常译为“非政府组织”)发展迅猛,日益成为继主权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之后又一重要的国际行为主体,在多国国内则被看作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中国,“NGO”的表述还主要存在于学术界,官方则采用“社会组织”的统一称谓。尽管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称谓,但核心属性不变,即均具非政府性、非营利性两大特点。

  联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政府部门与NGO之间“零和博弈”、“势不两立”等格局已被政策破冰。

  那么,NGO能否提高自身能力,积极协调其与政府以及与其他NGO间的合作关系,成长为社会建设的有生力量?

  “不管”的风险

  政府有关部门曾在很长时间里对NGO保持警惕。“国内对NGO的态度依然存有疑虑,要么放弃不管,要么闭着眼睛管。”有学者称。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有官员反映,政府“不管”的理由是,担心一旦把NGO管起来,赋予它合法身份,将可能控制不了局面。

  多位专家则认为,“不管”比“管起来”的风险更大。“现在这种浑水摸鱼的状态,反而有利于一些别有用心的NGO开展工作。政府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也难以预知和控制可能的影响。”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NGO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实际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反映了整个社会在转型过程中价值观念、治理模式与体制的根本转变。

  首先是社会转型中基本价值与制度构建的双重缺陷。对NGO的发展而言,一方面是现行法规和政策上较为严格的制度限制;另一方面,在NGO的基本制度建设上,如理事会制度、社会监督机制、财务公示制度等,现行法规和政策则没有具体明确的要求,使NGO各行其是,无所适从。

  其次是NGO体制不完善。对于相当一部分“自上而下”的NGO,其主要的资源来源于党政机关,且在观念、组织、职能、活动方式、管理体制等各方面,都严重依赖政府,甚至依然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发挥作用。

  再有,管理法规滞后。受访专家认为,由于担心NGO的发展会危及国家政治经济基础等,因此有些地方在NGO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优惠税制等诸多方面,不仅约束过严,且彼此不配套、不协调、不到位;相关法规显得滞后。

  比如对境外NGO的管理工作分别由多个部门管理,每个部门管理的重点和任务并不一样。本刊记者了解到,从一些地方反映的情况看,管理几近失效,境外NGO的活动往往游离于政府依法监管之外。

  两种诞生途径

  此时,NGO正在中国迅猛发展。

  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说,飞速发展的NGO,不论是在全球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还是对全球事务的影响力,都上升到一个新水平。在一些场合,NGO已被列为与政府——国家体系、企业——市场体系并列的第三体系,即公民——社会体系。

  对比中国NGO的两种诞生路径,其一是伴随政府职能转型、事业单位改革等,由政府部门主动组建甚至运作,挂靠在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用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分流人员等目的,这是“自上而下的”的NGO;其二是由公民基于社会需求发起,相对独立运作的NGO,是“自下而上”的NGO,又称草根NGO。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方国平认为,中国的NGO正变得规范、成熟,在社会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宽泛,将逐步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川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李建平说,NGO在“5·12”地震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使政府和群众对其有了比较冷静而真实的认识:一是积极募集善款,据统计,全省共接受70亿元捐款,其中四川慈善总会30亿元、红十字会13亿元,各级NGO接受捐赠21亿元;二是NGO及时组建灾后重建规划组,300多位各个层面的参与者在较短时间内编制出宏大规划,并在灾后一个月内就促成5个大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28亿元;三是对灾区群众的心理危机救助发挥较大作用。

  “走出政府独唱”

  上海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贾勇说,NGO的发展告诉我们,应当建立社会管理的新格局,重点体现政府、市场、社会的互动关系,而不是一味强调政府的主导、强势作用。“社会建设要走出政府独唱的格局,实现多元参与。”

  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师曾志认为,政府对自身的责任,如果承担的太多,或者认为自己是全能政府,有能力包打天下,给NGO留下的空间就比较小,给予的支持也比较弱。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社会自治、公民自律能帮助政府实现执政目标。变“强政府、弱公民”格局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是社会建设的一种理想趋势。因此,政府应更新三种理念,促进NGO长足发展。

  一是服务理念。政府应当将工作重心由“权力”转向“责任”,由“管制”转向“服务”。对于自己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应下放给市场或NGO,政府则需要为NGO的发展创造良好空间,NGO也应加强服务理念。“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影响以及营利动机驱使,我国的一些NGO要么官僚作风十足,高高在上,要么单纯追求营利,忘记了其存在的根本目的。应当在这些部门强调组织使命、信念,增强组织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培养和强化其职业道德。”贾西津说。

  二是民主理念。NGO的发展从根本上说应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公民社会基础之上。因此,当前必须发挥市场经济作用,积极培育公民社会,培育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平等互惠的契约关系和自由独立的个性意识,增强社会中的民主氛围,为NGO的发展培育良好土壤。

  三是购买理念。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在42个国家进行的非营利组织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结果显示,NGO的平均收入来源结构为:服务收费49%、政府资助40%和慈善所得11%,其中在保健(55%)、教育(47%)和社会服务(45%)领域,政府的资助尤其显著。这说明政府的财政支持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必不可少。政府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服务,应是NGO获得财政支持的重要渠道。

  “给NGO更大的发展空间”

  贾西津认为,政府监管应注意“放松管理、依法而治”。政府要营造有利于NGO发展的宏观环境,完善NGO的法律制度,尤其是要改变对NGO防范、限制的思想观念,给NGO更大的发展空间。

  其具体设想包括,按照“完善社会管理”的精神,修订涉及社团管理的相关条例和办法;研究制定专门的《非政府组织法》和《社团活动法》;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社会团体的“双重主管批准制度”,明确民政部门是社会团体的“单一管理机关”,以“批准”、“许可”、“备案”等分类管理不同性质的NGO,若其出现违法行为,须由法院而非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多位学者建议,在NGO的自身建设中,首先,要突出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换言之,NGO必须向社会公开其财务、活动、管理等信息,同时建立独立的财务和审计制度。

  其次,出台有关NGO员工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建立NGO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相关的制度规范,并将之纳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整体的人事、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在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金缴纳方面,制定NGO相应的标准等。

  再有,应建立政府与NGO的协作伙伴关系。政府应主动寻求与NGO建立联合治理的格局,比如,可邀请NGO参与决策,也可通过“委托赋权”等将某些专项公共服务交给相关专业的NGO,以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

  《瞭望》文章:8类在华的境外NGO

  1.宗教机构;2.人道主义救援和发展机构;3.私人基金会;4.专家型非营利的咨询和项目执行机构;5.宣传机构;6.政策研究思想库;7.专业协会;8.互助、自助组织。

  《瞭望》文章:香港政府与民间组织的“互动”

  在香港,处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NGO(非政府组织)非常活跃。经过多年发展,当前香港政府与民间组织的互动关系,呈现动态的“调整”式状态。

  近年来,香港政府推出的契约外包、政府购买等主张,都强调应结合民间的资源与力量来推展各项社会福利方案,政府不应该是福利的唯一提供者;福利的责任应该由公共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和家庭小区等共同负担。

  在这些主张的影响下,政府的角色呈现三大转变:由服务的提供者转变为服务的管理者;由服务的生产者转变为服务的购买者;由福利服务的规划者转变为福利服务的审查者。

  就民间非营利机构而言,其不再只是个案权益的倡导者或志愿服务工作者,角色亦呈现五大转变:由弱势权益的倡导者,转变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由个案当事人的代言人,转变为政策的执行者;由原先的提供不定型服务,转变为提供定型服务;由原先单纯的志工团体,转变为专业工作者;由全方位满足个案的思考,转变为必须考虑效益、效率。

  香港各种新形态的服务方式纷纷出笼,其中由政府提供部分设备、交由民间非营利组织独立经营的公设民营(投)机构服务,或由政府出资向民间购买的方案式契约服务,较为常见。一方面可发挥政府服务资源稳定与公平正义等特性;一方面也可借用民间机构弹性、创新等特点,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具体而适合的服务。

  如今,政府与非营利组织间的关系,已不像以前那种制衡或监督的关系,而是有了多元与复杂的发展。

  香港理工大学第三部门教研中心专家陈锦棠认为,香港社会福利在改革过程中,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既依赖又自主的关系。但是合作与竞争、自主与依赖彼此相互矛盾、对立的状态,也常因政府主政者与民间机构主事者的心态,而呈现双方关系不稳定的现象,甚至有可能因为互动过程中的一些小摩擦,而激化彼此之间的冲突与矛盾。所以在双方还没有厘清各自的角色定位之前,或是在双方的信任度还不足够时,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彼此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个暧昧、不稳定而且多变的关系。目前,政府与民间的互动关系,呈现出一种“变化”“调整”的不稳定状态。加上双方要走出“监督”“依赖”的既有状况,要达成共识还需要一个过程。□

  (文/陈晓虎谭飞周伟)

  《瞭望》文章:北京社会组织生态

  社会组织的兴起,有助于增进政府与民间的和谐沟通,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

  作为北京一个从事环保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为了尽量压缩开支,老张最近将办公地点搬到了西四环的一个小区里,80多平方米的套间,除了两台电脑和一个书架外,几乎没其他设施。

  经费是困扰老张的最大问题,他不但把工作人员月工资压缩到每人2000元,更要求每一笔办公开支都做到清晰可控,但还是时常感觉捉襟见肘。

  “在现实的经济压力下,工作人员流动性很大。”老张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以前来过几个大学生,后来都转行去做其他工作了。如果社会组织不能吸引专业的高素质人才长期工作,将会严重影响到可持续发展。”

  “社会组织的兴起,有助于增进各级政府与民间的和谐沟通,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博士认为,“目前北京社会组织还处在探索阶段,整个社会对其还缺乏更清晰的了解,健全和发展仍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京城社会组织异常活跃

  事实上,北京一直是我国社会组织活跃的省市之一。走在大街小巷,就可不经意地看见一些社会组织招牌,有的甚至还标有中英文标识。

  “截至2010年8月5日,北京市共登记社会组织7066个,其中社会团体320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724个,基金会134个,从业人员达12万。”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温庆云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

  据了解,北京社会组织经费来源主要有会费、服务性收入、社会捐款、购买服务成本资金,等等。大多数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仅2至3人,因经费紧缺,他们待遇并不高,月工资1500元左右。北京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除了部分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更多年长的从业人员,是来自各领域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

  从本刊记者调查情况来看,北京社会组织已遍布城乡,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功能较强的社会组织体系,其作用、社会地位、影响范围都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慈善扶贫、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是其活跃的重点。

  “相比之下,环境保护与慈善扶贫两个领域的社会组织,不但数量多,而且影响也比较大。”温庆云说。

  具体来看,在环境保护领域,较知名的社会组织,包括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北京环境保护基金会、北京水源保护基金会、北京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北京环保产业协会,等等。

  在慈善扶贫领域,有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北京弘毅慈善基金会、北京在行动公益热线、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华夏慈善基金会,等等。

  其他各类知名的社会组织,还有中关村知识产权研究院、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北京蓝天救援队、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等等。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赵春燕博士长期关注北京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他介绍,“在北京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过程中,除一般的运作性的社会组织之外,还出现了众多的支持性的社会组织,比如,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就是一家以专业培养社工人才为目的的支持性社会组织。”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与其他省市的社会组织相比,北京的社会组织具有政策环境、人才、机会等方面的优势,它们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行事独立、执著而富有激情。

  影响深入多个领域

  “社会组织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对资源配置、平衡利益等方面有积极的调节作用,对市场行为、经济秩序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所长高祖贵研究员这样告诉《瞭望》新闻周刊。

  而在温庆云看来,社会组织还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对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有重要补充作用,对解决社会矛盾、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有“缓冲器”的作用。

  比如,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北京市汽车、服装等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加强合作,组建应对危机服务平台,制定了出口企业扶持长效机制,仅在2009年,社会组织在克服金融危机方面就开展了60项活动,投入资金1.37亿元。

  在抗震救灾和抵御西南旱灾中,北京社会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共向灾区捐赠款物7.6亿元,参与志愿服务达1116人次,充分体现了救灾赈济、扶危救困的公益特点。

  而在重大活动中,北京社会组织的身影更是随处可见。如北京奥运期间,北京社会组织提供了场馆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志愿者服务。在国庆60周年活动中,北京社会组织则承担了20万件庆典服装制作、和平鸽放飞、游行彩车驾驶员培训、10万参训学生应急救护等工作,有32个北京社会组织共4563人直接参加天安门广场庆典活动,230多个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了社区巡逻、治安维护工作。

  “社会的发展,需要社会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高祖贵认为,“北京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力推动社会进步,特别在教育、环保、救助方面作用不小。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多元化的发展。”

  贾西津将社会组织的作用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提供公共服务,与政府构成一个相互补充与合作,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社会组织是个新生力量;其二社会组织体现了公民自治,可促进政府自身的民主化建设。

  “政府购买服务”渐成趋势

  随着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北京对其扶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比如,完善对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方式、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扩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范围、帮助社会组织申请免税资格、升级社会组织网上管理服务平台,等等。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在我国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下,社会组织要从政府部门获得资金并非易事。因为社会组织在政府财政账户里没有“户头”,所以社会组织接受财政体系的拨款渠道并不顺畅。“在国际上,多数国家采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对NGO拨款有的占50%以上。”

  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方面,北京作了不少尝试。2010年3月,北京东城区率先在市民中心召开了东城区公益项目信息发布会,将为老年人服务、居家就业等15类公共服务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布,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程。4月2日,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结束,东城区最终确定了18个公益服务项目由政府出资近130万元进行购买。

  2010年,北京市民政局开展了“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在扶贫救助、扶老助残等关系民生等十个领域开展服务活动,市区两级政府投入1亿元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据了解,截至今年8月,共有1846个社会组织联合行动申报了2706个项目,预计共筹集社会资金22.98亿元。目前已有178个组织的233个服务民生项目正式启动,使58.43万人次受益。

  北京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主任宋庆华告诉本刊记者:“在今年我们的经费来源中,政府购买服务占25%,而这一数字去年仅占10%,预计明年会有所增长。”

  赵春燕认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是政府未来的一个明显趋势。一方面,可扶持部分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也通过自身的技术优势和服务力量,来弥补政府服务的不足。

  北京社会组织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以2009年为例,北京社会组织收入合计约为133.71亿元,比上一年增加5.84%。2009年,北京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总资产达到321.31亿元,净资产达到264.12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19.08%、16.31%。

  创新管理仍是“突破口”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北京社会组织与其他省市一样,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能力不强、动员能力有限、社会公信力不高、活动资金缺乏等问题,制约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功能的有效发挥。

  为将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引导纳入依法管理之轨,2008年9月17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从工作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发展社会组织的具体目标。近年来,也不断加快管理创新的步伐。

  温庆云介绍,“北京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创新,启动中关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试点,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及建立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同时,北京还通过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启动,进一步拓展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域。利用96156工作平台,实现备案工作的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组织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备案工作管理体系。“目前,北京已有1700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了备案登记。”

  “结合工作实际,北京还对社会组织登记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咨询项目列表,提供全面准确的咨询服务,一次性讲清成立的各项要求;主动为申请人联系业务主管单位,并帮助申请人与业务主管单位建立联系;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审批过程管理,高标准服务,高效率办结;为行业协会,公益类、福利类社会组织设立登记建立绿色通道。”温庆云说。

  谈及未来的发展制约,贾西津认为,“目前社会组织最大的障碍是法律环境不顺畅,虽然数量多,但规模小、分散,并没有真正形成一种社会力量。”

  她分析,“很多社会组织的透明度不高,也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其财务数据、管理团队、项目成效等信息,外界并不很清楚,这恰恰是能否赢得捐赠者信任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北京社会组织要有效参与公共危机治理,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给社会组织成长创造更宽松的制度空间。”温庆云认为,“创新管理仍是北京社会组织是否能获得长足发展的‘突破口’。”

  据温庆云介绍,北京下一步将以建设和服务为目标,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和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有受访专家建议,北京在简化和放松对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手续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及其组织运作的动态过程的监督、评估和控制。“只有社会组织合法注册,并在法律的规范下活动,才能有效地参与公共危机治理。”

  “北京社会组织自身动员能力、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高祖贵认为,“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应给予更多的鼓励,如果社会组织自身服务质量上去了,公信力得到提升,资金渠道也就会扩宽。”

  “政府亦应进一步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赵春燕建议,“政府应向外借力,在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中可听取社会组织的专业意见,并可将某些专项公共服务交给相关的专业社会组织,以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

  《瞭望》文章:深圳的社会组织新政

  深圳再次走到了中国建立公民社会和责任政府的前列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詹奕嘉

  2009年,李光明终于获得了他朝思暮想的“合法”身份——他所在的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拿到了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颁发的登记证书。

  “为了登记成为一个合法社会组织,我们跑了整整两年”,李光明对《瞭望》新闻周刊说。

  据李光明介绍,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是一家为深圳流动儿童提供校外辅导服务的社会组织。该组织2007年成立,但两年内都没有政府职能部门愿意担当它的“业务主管单位”。结果,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不仅有沦为“非法组织”的危险,也无法从社会募集资金,每年维持运营需要的三四十万元费用,全靠理事出资,很是紧张。

  这是诸多社会组织“登记难”的一个缩影。

  本刊记者获悉,中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普遍采用“双重管理”体制。也就是说,公民要想创办社会组织,除了要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以外,还必须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不少社会组织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长期处于难以合法生存的困境。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告诉本刊,为破解这一难题,深圳选择敏感度较低、风险较小领域的行业协会作为突破口,用三个“半步走”,建立起社会组织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管理体制。

  第一个“半步”是2004年成立行业协会服务署,统一行使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行业协会的人、财、物与政府部门全面脱钩。

  第二个“半步”是2006年底组建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实行行业协会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管理体制。这是中国最早也最彻底地实现行业协会民间化。

  第三个“半步”在2008年9月,深圳将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为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作出制度性安排。

  本刊记者得知,从“双重管理”变“一元管理”后,深圳社会组织数量显著增加。200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有1486家,截至2010年6月,已增长到3862家,涵盖工商经济、科学研究、社会事业、慈善等各个领域。深圳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4.2个,大大高于全国每万人拥有2.7个社会组织的整体水平。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评价说,深圳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的探索非同寻常。“它实际上是探索将原有的双重管理体制转变成为一个统一的管理体制”,王名说,“经过这一次的体制整合以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统一的、一元的管理体制,这是一个质的飞跃。而且是一种巧妙的创新:一方面在形式和职能上还是遵循了现行法规所规定的双重管理的原则,但在机构设置和体制上却实现了统一登记、统一监管的新的制度安排。”

  在实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后,深圳提出“增量改革”的思路,主动为社会组织让渡空间,通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组织合作,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说:“只要社会组织能提供的社会服务,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不再提供新的事业编制。”

  以养老为例,从2006年开始,深圳就不再考虑兴办新的官办养老机构,致力于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社会福利机构。2006年11月,深圳市首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敬夕阳颐养院接受了民政局从福彩公益金中支出的44万元资助。刘润华透露,深圳正在筹办的儿童福利院将不一定要设立事业单位来管理,“民政部门准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谁好谁做,谁做不好就另请高明。”

  据统计,2009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深圳各部门共取消、调整和转移284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深圳同时将福利彩票公益金作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种子基金”,探索购买服务的方式和领域,待项目成熟之后,再交由财政预算资金承接,形成公益金培育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承接成熟项目的机制。

  另据介绍,2008年和2009年,深圳市民政局已先后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1970万元和1760万元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并公开向社会征集200多个购买服务项目,目前已资助46个公益项目,资助金额达到2100万元。

  马宏举例说,“商务部和市政府委托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编制5个全国零售行业标准,每个标准仅用了13.5万元,如由政府制订至少需30万元;深圳市福利中心以低于自身服务成本一半的价格,将25个残障儿童委托民办的华阳特殊儿童康复中心代养,大大降低了服务成本。”

  这说明,深圳将更多的事务委托社会组织管理后,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马宏透露,列入当地人大的《深圳经济特区非营利组织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正在进行,此举是在立法层面对社会组织进行制度保障,对构建公民社会的意义非凡。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评论道,“如果说前三十年特区的主要任务是构建以效率优先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体制,那么从现在开始特区的主要使命就是构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建设体系,这意味着大量公共服务要从政府职能部门剥离出来,交给社会组织,这样政府才能站在更加公平公正、更加宏观的角度来进行监管和服务。”

  种种迹象表明,曾为改革开放“领头羊”的深圳,再次走到了中国建立公民社会和责任政府的前列。

  《瞭望》文章:非公募基金会前景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在其短暂的发展史上,已经留下组织数量剧增、资产规模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等光荣记载;能否疏通内外因素的制约,成长为一个个令人尊敬的基金会?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陈晓虎谭飞周伟

  一些喝“洋奶”长大的本土NGO(在中国境内的称谓:社会组织),正试图品尝“母乳”的甘美。

  这是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自2004年诞生后异军突起的成果之一。

  “拿境外的钱,首先得接受别人的理念,按照其方式方法做事。靠境外资源不是长久之计。我们不想永远喝洋奶,想更多地吃母乳。”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坦言。

  据徐永光介绍,过去国内NGO主要靠境外NGO给钱,这一方面促进了本土NGO的成长,但另一方面喝洋奶“容易早熟,里面有激素,比如理念先进、能力低下,犹如先长脑袋,后长四肢。”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获悉,以是否公开面向社会募捐为标准,中国将基金会区分为公募型和非公募型两大类别。前者资金来自社会公众,其知名品牌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希望工程等;后者资金则由个人和企业的自有财产提供,比如中国第一个非公募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即由香江集团出资设立。

  目前,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在其短暂的发展史上,已经留下组织数量剧增、资产规模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等光荣记载,其能否疏通内外因素的制约,成长为一个又一个令人尊敬的基金会?

  “令人头疼”的价值观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NGO曾主要依靠境外NGO的资源生存、发展,即“喝洋奶”长大。

  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估计,约有90%以上的国内NGO主要是靠境外机构的支持存在和发展。

  广州农民工维权组织——广州珠江工友服务中心负责人景祥告诉本刊记者,该组织每年可以从境外组织得到30万元左右的资助,而在国内众多NGO中,农民工维权组织往往获得的境外支持较少。“从事环保、艾滋病防治的国内NGO从国外拿到的钱比较多,具体数额不太清楚,但可以从出差坐飞机、住宾馆的档次看出来。”景祥说。

  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NPI)主任吕朝此前曾就职于北京非营利组织(NPO)中心,5年多以前,NPO中心95%是拿国际的钱,十年没有注册。他现在供职的NPI,则80%以上是国内资金。“钱的背后是理念。国际组织出钱,用钱者必须有一个交代。”吕朝说。

  万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劲表示,如果NGO这个行业80%是喝洋奶,那么政府关注是很正常的,“的确有一些国外政治类机构,价值观就令人头疼。现在国内机构也在支持草根NGO发展,逐渐使资源多元化、本土化。这是一个良性趋势。”

  事实上,众多资金实力雄厚的中国非公募基金会,正逐步将自己定位为NGO群体的支持性组织——要直接参与和操作自己设计的公益慈善项目,更要为众多草根NGO提供资金、项目设计等资源性支持。

  据徐永光介绍,2008年,他所在的南都公益基金会,以及众多非公募基金会在汶川地震灾区援助行动中,不仅采取直接捐款、直接资助等方式,而且尝试将资源投向立足于当地的草根NGO。“南都就拿出了2000多万元来支持志愿者行动和草根NGO的援助行动。”

  本刊记者在汶川地震灾区采访了解到,“安县社工中心”、彭州“乐和家园”等项目,都得到非公募基金会等组织的支持。

  “国内NGO一直存在有资源的缺操作手段,有操作手段的缺资源的状况。这造成两头大、中间小甚至断裂的状况。这就需要支持性组织或中介组织的成长来弥补。”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说。

  2006年11月,麦肯锡联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奥美传播、君合律师事务所、摩托罗拉等企业成立“公益事业伙伴基金会”,致力于打造为包括非公募基金会在内的所有公益慈善组织的支持平台:沟通资助方与需求方之间的信息,协助筹资及融资,并为这些组织提供各种专业知识援助,并尝试探寻更为科学的评估机制。

  吕朝创办的公益组织孵化器项目,同样明确走发展NGO支持性组织的路径。“我们要两头找资源,将有钱、有项目的机构和缺钱、缺项目的众多操作性组织聚合起来,进行培训、孵化和对接。”

  据介绍,在公益产业的产业链中,企业、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是资金提供者,各类专业的公益服务机构则是公益服务的终端。其中,企业和基金会具有资金和筹款优势,社会组织则具有人力优势和专业优势。企业、基金会与社会组织合作,可以解决基金会“花钱难”和社会组织“无钱花”的矛盾。

  “钱潮”涌动

  在NGO频频汲取“母乳”营养的背后,是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近年来暗潮涌动、异军突起的发展势头。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9年初,中国非公募基金会总数达到643家,已经超过中国基金会总量的40%。虽然总量上比公募基金会的943家要少,但发展速度要快——这643家是2005年底253家的2.5倍。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等的研究表明,截至2008年底,总共有39家在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其原始资金总额为152287万元,平均原始资金为3905万元。其中,2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有22家,占总数的56.4%;1亿元以上的有7家,占总数的17.9%。

  此外,非公募基金会的收入和总资产规模正在逐年扩大。数据显示,2008年,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当年收入超过14亿元,净资产合计达37亿元。

  从创办者分类来看,在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中,由企业和企业家创办的基金会是20家,占总数的51.3%;由高校创办的教育基金会有6家,占总数的15.4%;由社会名人冠名的非公募基金会为12家,占总数的30.7%。

  非公募基金会崛起的背后,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私营企业剧增到200多万家、非国有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66%等基本事实。

  徐永光判断,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正处于起飞初期,此后的十到二十年间,仍将是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发展的高潮。“这与世界上各国基金会的发展规律基本吻合。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突破了只能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设立基金会的制度屏障,叩开了民间资源设立基金会的厚重大门,开辟出以民间资源设立慈善组织的一片蓝海。”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邓国胜评论道,2004年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堪称一部良法打造出了一个良好平台,非公募基金会因顺应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工商企业崛起的大趋势,尤其是为民间资本找到一条承担社会责任、介入社会建设的新途径,从而获得迅速发展。

  有观点认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猛,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从事公益、慈善的NGO正经历转型,慈善的组织化、专业化和制度化程度将直接决定中国慈善事业的长期发展态势和方向。“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恰恰是慈善转型的一种表现。中国慈善事业也逐渐从临时性的、对于受助对象的直接捐助,转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进行长期的、有规划的慈善事业。”

  “内忧外患”

  多位受访人士亦指出,目前非公募基金会仍面临“内忧外患”,无论是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资金规模,还是公益项目的运作和基金会的治理等方面,都还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同类基金会相提并论,也尚不能匹配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

  金锦萍、邓国胜等人的研究表明,“内忧”大致包括5个方面:

  其一,很多非公募基金会和其他NGO一样,存在“宗旨单一、领域过度集中、使命强化和认知度、执行度不够”等问题。

  其二,非公募基金会的完全独立性仍需保障。非公募基金会与公募基金会相比,保持其独立性并无制度障碍,但从现实状况看,相当数量的非公募基金会连形式上的独立都不具备,理事会更形同虚设。

  其三,内部治理有待改进。基金会的治理结构重在理事会的职责和相关议事规则方面,但目前看来,现实中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利益冲突规则缺位。

  其四,信息透明度与公众认可度尚待提高。信息公开是非公募基金会主动承担社会问责的体现,除了根据政府规章要求公开必要信息和内容之外,非公募基金会还应选择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自己的相关信息。但是,“从我们这次为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报告收集的信息来看,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还不习惯于将自己透明化,很多非公募基金会没有网页,甚至我们的问卷调查也遭到冷遇。下发的几百份问卷仅仅回收了十几份,回收率之低出人意料。”金锦萍说。

  其五,专业化程度较低。金锦萍表示,“机构专业化意识还比较低,不重视管理层的专业人才配备,导致机构管理程度低,机构发展战略定位、公益项目设计和品牌管理缺少章法,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粗放的现象是当下不少非公募基金会的通病。”

  李劲亦坦言:“我从业国际和国内NGO十多年,最着急的就是至今仍未看到人才不断涌现的状态,而社会需求已经对NGO的专业化、职业化提出了越来越高的需求。”

  多位受访专家提出,除诸多内部制约因素外,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还面临一些外部不利因素:

  第一,基金会的分类标准和相关监管规则仍需细化。中国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本质区别在于基金会是否可以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募集捐款,但这一区别仅仅在于能否从事公开募捐活动,并不能影响到其他方面的规则,比如内部利益冲突规则和治理结构规范化等。

  第二,公益支出比例和行政成本控制的强制性规定存在争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则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但从实践经验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一刀切地对原始基金规模迥异、运作模式不同的所有非公募基金会作此规定,既让小型非公募基金会和运作型基金会有苦难言,又让原始基金规模较大的基金会不堪重负。

  此外,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还存在评估制度有待改进、细化,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滞后等问题。

  政府介入的机遇

  “国内非公募基金会的快速崛起提供了一个强大的资源平台,会逐步释放出民间资本的公益慈善潜能,逐渐稀释境外资金,有利于本土NGO的健康成长。”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师曾志说。

  师曾志表示,从国外NGO发展状况分析,NGO的资源支撑主要来自政府购买服务、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等。

  本刊记者采访获悉,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开始将政府购买服务的触角伸向众多NGO,一些地方政府还积极尝试将公益投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提供免费服务平台。上海市近年来更在积极谋划打造“公益硅谷”,以充分集纳NGO的资源,共同致力于社会建设。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方国平说:“政府通过提供购买服务,将公益事业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等办法,能深度介入和有效管控NGO,同时,政府也可借此团结到更多的参与社会建设的力量。”

  有观点坚持,非公募基金会大举资助NGO,不但冲击了原有以国际机构为主导的资助格局,也强化了NGO与政府“既有合作又有博弈”的关系。

  究竟非公募基金会能否突破重重瓶颈,成长为一个个受人尊重的基金会?并进而对中国的变革进步、社会建设等作出更多贡献,有待观察。□

  《瞭望》文章:非公募基金会的九大特点与六种价值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呈现9大特点:

  1.发展迅速,增长势头超过公募基金会;2.地方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成为主力军;3.非公募基金会发展呈现地域上的不均衡;4.从事公益活动领域上亦呈不均衡态势;5.原始基金规模逐渐扩大;6.创办者以企业、高校和名人为主;7.非公募基金会收入逐年上升,净资产规模增大;8.公益支出增多,行政成本逐渐降低;9.非公募基金会初步呈现类型细化。

  NGO的研究者和从业者们认为,非公募基金会不仅是民间资本介入社会建设的资金来源,其还具有下述6方面价值:

  其一,非公募基金会改变了只有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才能设立基金会的状况,尽管《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依然需要业务主管部门的事先同意,但是设立非公募基金会是由私人或者企业出资投入公益事业,为政府排忧解难,为群众雪中送炭。“这是政府与百姓都欢迎的事情,业务主管单位难以或者不该成为设立基金会的根本障碍。”万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劲说。

  其二,优化慈善资源配置,改变民间公益生态。非公募基金会可以自主确定基金会的使命和愿景,确定公益项目和善款资助方向,成为补充政府职能缺陷的有生力量。“这在很大程度上廓清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权力边界,慈善资源将更多地流向政府系统所未能覆盖的区域和领域,将成为民间公益服务机构(俗称草根组织)的重要资源提供者,这将从根本上改善民间公益生态。”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

  其三,基金会保持独立性、实现有效治理成为可能。基金会的独立性体现了其独立于政府、独立于企业、独立于创办者的社会性格。“基金会的章程所确定的宗旨使命是其灵魂所系,所确定的治理结构是其骨架所在。”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说。

  其四,培育民间公益理念。南都公益基金会创始人周庆治说:“南都集团的基本理念是‘实现自我,回报社会’。我从来不认为填写捐款支票就是慈善的全部,‘聚财’和‘散财’同样需要能力。”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非公募基金会摆脱了基金会原有的浓重的官方色彩,在运作和管理上更为灵活和现代,对于公益目的的贯彻更为独立和独到。它们完全建立在创办者对中国现实的判断之上,融合了自身对公益事业和美好社会目标的理解,“是一种理性选择”。

  其五,成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新型组织形式。以非公募基金会形式从事公益事业,企业从被动的、临时的、随意的、以突发事件为主的捐助走向主动的、长期的、独立的、系统性的、有规划的捐助,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新型形式,也是企业从事公益事业的质的飞跃。

  其六,有望改善慈善领域人才匮乏的局面。此前,基金会工作人员大多属于机关退休人员或分流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陈旧,学历水平偏低。现在非公募基金会的创办者大多为成功人士,积累了大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发展规划、资金运作、治理结构等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具有将这些知识、技术应用到慈善领域的条件与主动性。

 

  《瞭望》文章:NGO“不是一群反对派”

  “NGO不是边缘人群的自娱自乐,也不是一群反对派、乌合之众”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陈晓虎谭飞周伟

  米来:“慢慢治好了抑郁症”

  2009年。四川省彭州市通济镇大坪村。

  米来留着一头长发,左手绕着一串佛珠,仿佛修行之人。

  这里是国内知名非政府组织——“地球村”的一个灾后重建项目试验点。米来作为“地球村”的志愿者,其任务是帮助当地村民寻找可持续的增收方式。

  米来曾是上世纪90年代入行的音乐制作人,拥有一家音乐制作公司。但据他说,快节奏、高压力的都市生活,令他不知不觉出现了心理问题。

  他与“地球村”的创办者廖晓义是熟人,于是,他开始住在北京郊区、广西、贵州等地的山村里,少则一月,多则三月,参与非政府组织试验的各种项目。“有十年了吧,经常帮他们做项目,他们付给我一些报酬。”

  在彭州的试验点,米来的前任们计划利用村庄地处高山的特点,种植有机蔬菜。实践一段时间后发现,受道路、市场和价格等因素影响,发展有机蔬菜的道路“走不下去”。

  米来的办法是种植药材、发展绿色养殖。一般而言,药材种植需要较长周期,圈山放养的生态鸡则可以较快见效。“这套办法我已经在好几个地方试过了”,米来表示,但在“地球村”创办的这个名为“乐和家园”的项目村,一切才刚刚开始。

  米来告诉本刊记者,乡村生活“慢慢治好了抑郁症”。

  黄卫平:“个人人生历程的地震”

  “挣钱哪有底,能养活自己,再活得好一点就行了”,黄卫平对本刊记者说。

  黄卫平1990年毕业于宁波化工学院,曾从事企业、证券、期货、贸易等多个行业。2007年,他放弃老板生活,转身去华东师范大学攻读心理咨询师课程。“人跟着事情走,很容易在物质世界迷失。后来就是想回大学,其实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2008年,黄卫平开始参与NGO工作,并参加了四川地震灾区的救援行动。“这是生活中的地震,也是个人人生历程的地震。”

  黄卫平告诉记者,他原来一门心思挣钱,手机24小时开机,一年8000多万元的贸易额,自己能挣三四百万元,但是婚姻触礁,加上一些别的原因,“突然就觉得很迷失,想换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黄卫平决定将一种志愿者的个人行为,上升为一种组织机构行为。他找到4名志同道合者,创办了一家NGO。

  据介绍,该组织希望开展生命教育和传播服务,帮助城市老年人设计退休生活,并试图寻找一种组织化运营模式,学会精细化操作。

  在黄卫平的同事王莹看来,老龄化是中国正在面临且会日趋严峻的社会问题,“我们觉得光凭政府是管不过来的,这个领域给NGO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黄卫平等人同时承认,他们的机构能否存在和发展,人员是否稳定和团结,事业会不会做得如设想般美好,也还都是未知数。“做草根NGO不能光凭热情,3年内我可以吃以前的积蓄,3年后就不好说了。必须面临现实的生存与发展问题。”黄卫平说。

  冯令:“我不知道明天的面包在哪”

  “以前上学是做志愿者,现在我们是从业者”,冯令告诉本刊记者:“我的大学专业就是社工,上学时就跟NGO打交道比较多。”

  冯令的第一份工作并不是NGO。他最初在家乡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就业。本刊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剑南社区服务中心”工作,这是一家由香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当地政府成立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对四川地震受灾人群进行心理辅导,招募和培训当地义工。

  冯令说,目前收入与在政府部门工作时差不多,每月约2000元,但生活和工作条件更为艰苦,冯令和他的社工伙伴们必须自己解决房屋租住、吃饭,还要设法积极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以顺利开展社工组织分配的工作,并接受一名督导的指导与监督。

  在冯令提供的2009年1月到8月的《工作日记》中,本刊记者看到,这些职业社工一边自身参与实践,一边接受组织的培训与指导,他们两人一组,以走访、谈心等方式接触一个又一个受灾群众,了解到很多个体的痛苦与困惑,他们也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工作,积极协助做好受灾群众搬迁等任务。

  “虽然社工工作很孤单、很辛苦,但是我觉得自己更深入地了解了社会,体会到个人的复杂性,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得到了价值认同。”冯令说。

  冯令亦坦承,这个为期三年的项目,工资低不说,项目完成后会怎样,自己也并不清晰:“我不知道明天的面包在哪,但这里至少有我的梦想。”

  冯令告诉本刊,与他一起应聘社工的6个人中,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份需要能特别吃苦、忍耐的工作,有人不适应、离开是很正常的。有人走了,也有人会来。”

  有评论指出,这些初出茅庐就从事NGO工作的大学生,既站在一个理想与道德的高地,但同时,这里也是一个生存与发展的洼地。

  李劲:“不是一群反对派”

  万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劲的学业经历曾让人羡慕不已。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后,李劲发现工作时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不适合自己,遂考取北京大学政治学研究生。1998年硕士毕业,李劲远赴哈佛大学深造。

  2000年回国后,李劲的履历开始让人费解:头5年,李劲把自己交给一个名为“国际计划”(主要从事贫困地区儿童扶贫,在陕西省5个县做项目)的组织,后又到联合国国际开发署驻中国办事处干了3年半,2009年1月,李劲来到万通公益基金会任秘书长。

  有人好奇:李劲这样一个很有竞争力的“海归”人才,何以选择从事NGO?

  李劲总是回答:“这主要是个人兴趣使然,我觉得中国在经济发展之外,社会事业的发展也很重要,需要有人去做。”

  李劲告诉本刊,非政府组织最大的财富是价值观,“否则我那时也可以做生意、进跨国公司,我回国的时候正是国内互联网很热的时候,有很多机会都放弃了。”

  而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资源、公信力、自身能力等方面都还不够。李劲说,国内NGO的制度还不健全,发展还不正规,人才还比较少,如果同国际NGO相比,就像民企和外企的不同一样,前者尚在艰苦打拼,后者已经相对完善。

  李劲表示,资源进不来,也就很难吸引人才,这逐渐成为一个恶性循环。

  他并不讳言目前国内NGO从业者中确有一部分不愿进入主流社会的人,这些人大多来自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有人是自己走出来的,也有人是被甩出来的,自然对主流价值观有不同意见。但李劲强调,“NGO不是边缘人群的自娱自乐,也不是一群反对派、乌合之众。”

  李劲说,中共十七大后大家都在谈论社会建设,其实政府部门缺乏经验能力。比如,如何与民间组织打交道,如何充分调动民间组织力量等,政府与民间组织急需沟通,“过去两者之间隔阂比较深,相互不信任。现在研究者与NGO的从业者有些脱节,政策制定者与从业者也有较大的隔阂,其实大家都需要沟通、协商。”

  李劲说他的希望是,行业的价值观能够被政府和社会双重认可,从而推动中国整体发展,从业者有全方位的满足感,行业不差钱,也不缺人。

  在李劲看来,“很疯狂、很异类不是一种正常状态。现在有的人赚钱觉得很够了,想换一种生活方式,所以参加NGO。其实NGO更需要职业化、专业化团队,要设置技术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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