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7日曾报道了长丰县三十头镇一妇女到镇卫生院打点滴治疗红眼病时,却不幸突然去世一事。据了解,目前镇卫生院与死者亲属之间的私了协议并未达成,双方准备走司法程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据悉,死者家属与医院当时准备私了时拿出的方案是,镇卫生院需赔偿35万元,而医院认为索赔额度过高,“我们不能接受,所以只能走司法程序。”记者从死者的丈夫那里也得知了协议破裂的消息,他也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组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好还死去的妻子一个说法,“可是医院总推三阻四,要么说医院领导不在,要么说不上班,无法盖章。总之,他们是在拖时间。”
记者从长丰县卫生局了解到,目前死者家人已经同意进行尸检,并且联系好尸检机构,周一下午将送去等待尸检结果。
本报见习记者岳三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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