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30, 2010

台商可独资到上海等地设医院 医疗商机2万亿台币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业早收清单将于明年1月1日全部上路,台商可独资到上海等5地设立医院,争取2万亿元(新台币,下同)医疗商机。

  台当局经贸官员表示,台湾业者可透过ECFA登陆设据点,有意登陆的业者,依照规定必须先向“经济部商业司”申请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再向“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递件申请。

  尽管大陆与台湾已分别于今年10月28日与11月1日公告第一批ECFA服务业早收开放,但“经济部商业副司长”李镁说,迄今没有业者向“商业司”提出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申请。

  台当局经贸官员指出,台湾医疗业者目前在大陆已有医院据点包括厦门长庚、湖南旺旺、坜新、明基等,在第二波服务业开放后,台商可以独资到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湖南省设立医院。

  官员说,根据大陆相关单位数据,大陆医疗市场商机高达2万亿元,台商获准在大陆5个省市独资设立医院,条件优于其它地区,台商在大陆医疗市场相当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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