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广告宣传单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赵毅)国美电器鄂州新世界店利用夹页广告,做预存现金抵现金虚假宣传促销活动,导致消费者前往购买家电而又未得到优惠。鄂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29日称,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鄂州市鄂城区张先生称,国美电器鄂州新世界店12月初做DM夹页广告,宣称国美24周年辉煌庆典,举办感恩回馈,预存现金抵现金,预存得好礼活动。广告词中称凡预存20元抵200元,预存50元抵500元(预存即送电水壶一个),预存200元抵1000元(预存即送12件套或电压力锅)。活动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19日。广告词中还称,凡持现金定值券,在卖场消费即可享受以上优惠。
张先生告诉记者,12月5日上午,他在国美电器新世界店收银台预存现金50元。当时收银员称,持50元的现金增值券,活动期间在卖场购物达到1000元以上,便可享受500元的优惠。其中在成交金额基础上立减现金200元,另外赠送价值300元的电压力锅。
12月14日,张先生持50元的现金增值券在国美电器鄂州新世界店,花费1077元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美的微波炉一台。在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称50元的现金增值券不能使用,并称卖场中小家电不参与预存现金抵现金的促销活动,只有购买大家电才能使用此券,50元的现金增值券只能当做50元的现金使用。张先生感到国美电器广告宣传与实际操作不符,有上当受骗的感觉,随后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
国美电器鄂州新世界店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张先生所购买的美的微波炉原价1280元,成交价为997元,属于让利商品所以不能参与活动。对此解释,张先生持有异议。他告诉记者,他所购买的商品属于家电下乡产品,产品标识卡上注明最高限价998元,而他成交价格为997元,少一元难道也叫让利吗?
鄂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国美电器鄂州新世界店利用广告单宣传店庆促销活动,不仅宣传单促销内容未作详细说明,并且店堂内无任何告示,存在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部门将调查此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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