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庆
日前,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新的地铁票价方案,即两个月前票价听证会上三套方案中最贵的第二种方案。该方案28日起实施。为何要选最贵的票价方案?深圳市发改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三种票价都符合地铁票价的定价原则,既然都符合定价原则,选哪个方案都不奇怪。 ”有听证会代表表示此结果令自己“非常意外。基本上消费者代表的建议在结果中全部没有体现。 ”(12月26日《重庆晚报》)
时下,各级政府都提倡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这个要求,已成为执政共识。许多公共事务,尤其是涉及民生的价格问题,不再由长官脑门一热就板上钉钉不可更改,而要接受民意考量。在此语境下,许多地方出台一个规定、措施都搞搞听证会。这样做当然很好,但很多时候,却无法令人满意。问题就出在听证会往往成了一个形式。
拿深圳地铁票价听证会来说,今年9月,深圳煞有介事地举办票价听证会,当时提出三套听证方案,方案二即23日公布的最终方案,也是在听证会上因为最贵被认为最冷门的一套方案。很明显,从方案的制定到提出,再到“选哪个方案都不奇怪”,听证代表没有实质意义的参与权,有关部门心里早就有了谱。换言之,从一开始有关部门就已认定了某种方案,所谓的听证会自然成为过场,方案因与民意相距甚远,听证意见零采纳也就不足为奇了。笔者不禁还想起了去年深圳市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听证会,该方案“怀胎”几年,先后举行过多次听证会。但最终方案 “仅仅让市民能有条件地享受到1毛钱的优惠”——所有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都未被采纳,难怪几届听证代表都直呼“被忽悠了”。
本来,听证制度的初衷就是让利益各方公开博弈从而实现公平公正,但听证意见零采纳现象一再让我们看到听证制度沦为鸡肋的尴尬。政府既然要搞听证会,就应切实体现民意所在。那些极度缺乏诚意的意见零采纳听证会还不如别举行,劳民伤财且不说,还易伤害市民的感情,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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