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诱惑是案件频发根源,供电部门呼吁全民参与保护
2007年3月,东莞市万江区浮庙桥发生大规模停电,导致附近华南MALL等商业区域瘫痪,5000户用电客户无法正常生活。此次长达70小时的停电带来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给市民和社会带来严重影响。
此次停电的原因是电力设施被盗,3810米的线路被盗窃分子截取。数据显示,2008年共发生电力设施被盗案件530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76万元;2009年共发生电力设施被盗案件176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9.8万元。今年1至11月份,东莞供电系统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776宗(城网0.73千米、农网195.22千米),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75.51万元,发生案件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6%和42%。由此可见,近年来电力设施盗窃案件频繁发生,给供电部门的电力安全维护造成极大威胁。
电力设备盗窃事件屡禁不止
3年来,平均每月约264起的案件发生率触目惊心。而在东莞供电局安全保卫分部主管陈广华看来,利益诱使是电力盗窃频发的根源。“电力设施器材一般均为金属材料,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使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这条生财之道,不法分子只需挥挥钳子、动动剪子即可牟利,致使电力设施成为违法分子长期觊觎的香饽饽。”
陈广华透露,被盗的电力设施中,农网铜质输电线路占70%以上。“因为铜线最值钱。”而这背后,也与经济形势的变化暗自契合。
2008年,金融危机的到来导致各行业经济不景气,同时国际铜价大幅上涨致使盗窃铜线收益巨大。而2009年随着经济形势好转以及国际铜价跌落,盗窃案件明显减少。今年,据市场数据监测显示,国际铜价再次走高,在10月更飙升至近26个月以来的新高,而这又与电力盗窃案件逐步回升之势吻合。
利润是第一诱因,而完整的利益链使盗窃事件屡禁不止。目前电力设施盗窃已经形成了从盗窃、转运、到贩卖的完整利益链条,而废品回收站则成为利益链中的重要枢纽。
按照国家规定,废品回收站在接纳铜质线路等电力废旧设施时,需要出具相关证明。“但现在因为监管不到位,很多废品回收站根本不按规定执行。而很多废品回收站,甚至直接成为作案团队中的一环。”陈广华说。
在利益链前端的偷窃,因为其复杂和多变性,成为电力设施盗窃难以制服的祸首。
电力设施的广泛布局对其保护带来一定难度,一些地方的村组设有专门的夜间巡逻队伍,但由于部分电力设施地处偏僻,成为日常巡逻的“盲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而在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中,有团伙作案,也有单独行动,每起案件破坏程度不等。“在公安部门立案时很难将停电等间接损失计算进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偏小、间接损失很大的尴尬情况,游击性的发案且案值不大,破案率较低,无法达到震慑作用。”而近年来,电力盗窃逐渐向专业化、团队化发展,不法分子手法多变、伎俩多端,致使案件破获难上加难。
技术防护和治安惩治双管齐下
为了解决这一困扰多年的难题,目前电力部门正在技术防护上花大力气。
陈广华透露:“目前我们加大了防盗新技术的投入,研究最新防盗技术并科学应用。比如在杆塔上安装防盗报警器、绝缘隔离网等高科技手段。”
安装防盗报警设备装置,可以有效地对变压器、电力线路等设施在发生缺相、断电、断路等现象或遭到人为破坏时进行监控、报警。麻涌镇从今年9月开始,陆续为配电房装上了珠海从跃防盗系统。安装该系统后,需刷卡才能进入配电房,刷卡时后台会详细记录进入配电房人员的信息、时间、巡视情况。如果有人未经刷卡进破坏性进入,系统就会自动报警。
麻涌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赖海军介绍,该镇的电力物资盗窃多发生在配电房,主要盗取物为低压零线和接地铜线。自今年9月份安装该系统后,到目前为止还没发现一起盗窃行为。而在这之前,平均每个月会发生一两起配电房盗窃事件。
同时,东莞供电局已搭建起电力设施被盗信息报送系统,对电力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电网安全的可控、在控、能控。而防盗的另一个途径是加强对盗窃行为的治安惩治和人员巡查。
去年,高埗镇公安分局、派出所和各村治安队联合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易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重点线路、重点区域、工程施工场地、仓库等进行巡视,在规划新的配电房时,尽量将配电房安排在居民住宅区规划用地内,动员群众实行联防群防。石排镇在2008年5月,开展“天网”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成功打掉了一个以石排为据点的12人盗窃电力设施的团伙。
除了依靠公安力量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外,供电企业在保护电力设施职责中则应发挥重要的作用。目前,石排镇已建立起村级巡护机制,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寮步供电公司的运行维护人员也加大线路的巡查密度,特别是对电缆沟进行定期定时巡查,发现被盗即在第一时间报案,为公安机关破案争取时间。而高埗镇也从去年开始,结合全镇线路、配电房情况,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明确分工责任,加强线路、配电房的巡视与检查,提高发现、制止和处理威胁或破坏电力设施事件的时效性。
社会保护意识亟需提高
但在陈广华看来,这些技术和手段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电力设施被盗案件的发生,并不能从根本上制止盗窃的发生。“要根除电力设施被盗,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切断电力设施盗窃贩卖的利益链,二是形成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由于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到位,再加上供电单位的企业性质,社会普遍认为电力设施的保护是供电企业的事,‘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共识仍未在全社会形成。”在供电部门看来,每一次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发生,影响最大的是普通市民。因为修补线路、更换设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对市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难以估量。
陈广华认为,每一名市民都应当对电力设施这类的公共系统树立起主人意识。“我们希望市民能在自己做到爱护电力设施的同时帮助我们监督、举报。”而供电部门也对此制定了一系列详细规定对市民的保护行为给予鼓励。
在《广东电网公司对检举、查获窃电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办法》中有此类规定:“对只检举但不直接参与现场检查的检举人,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案的,按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5%—10%进行奖励”;“单宗窃电或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总奖励金额下限为500元,上限为50万元”。
王慧邓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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