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11月30日,一辆大吊车在顺义区赵全营镇燕华营村起吊树木时,吊臂从高空砸向院内两间平房(本报12月2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因住户要求车主赔偿12万元才配合移车,车主起诉至顺义法院,申请先将吊车移走。
车主刘先生诉称,事故发生后,他当时即向李先生承认错误,并承诺积极赔偿,当场先给了1000元。并且保险公司也很快对毁坏的房屋进行了损失评估,主张按损失赔偿。但李先生却要索赔12万元。他不同意,李先生就扣留了他的吊车,使他每天蒙受1200元的租金损失。他起诉要求李先生返还扣留的吊车。
李先生对此称,吊车翻倒砸坏他的房屋后,使他大冬天住不了家。房屋主体都压塌了,已成为危房。现在,因刘先生要用三台吊车吊起翻倒的车,但却不能保证不会再发生塌方,所以他要刘先生先垫付12万元重盖房屋,并担心车吊走后,对方会逃避赔偿责任。
法庭上,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对赔偿数额都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刘先生认为,如果李先生不配合,吊车很难挪走,加上最近大风降温,谁也不能保证吊车不会倾斜砸向附近的民居。而吊车被扣时间越长,他的经济损失也会越多,他已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法院对此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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