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化讯(记者毕继红李群)上课迟到罚10元,上课说话罚5元到10元,打架罚50元……梅河口市翰林中学高一二班学生小强(化名)称,开学不到半学期,他被罚了200多元。
班主任李艳春承认存在罚款行为,但罚款一共不到200元,会立刻返还。该校副校长赵广庆表示,学校明令禁止这种行为,要对李艳春老师进行罚款。
学生
半数以上学生被罚过
小强说自己不是罚款最多的。
“我这情况只能算是中等的。男生好打闹,有时候午休不睡觉,被老师抓到也罚款,扣分要罚款,迟到要罚款,上课说话要罚款,抽烟打架就更不用提了……”小强说,班级最大一笔罚款就是一个男生抽烟被老师发现,当场罚款200元。
“犯错就罚钱,有时候罚钱还要看老师心情。有一次早自习,因为有学生没交作业,一个早上就罚了快1000块钱了……”小强说,罚款是开学不久开始实施的,当时班主任李老师在班会上提出:“以后再这样下去就罚款,罚款交到生活委员那里。”
学生说,大多数罚款都集中在10月、11月,这期间半数以上学生被罚过。
“学生自己都有零花钱,反正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半个月前,罚款改为值日,效果还是不错的,值日很累,大家都不愿意干。”小强说。
老师
罚款这事确实有
翰林中学是私立学校,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昨日11时,记者在校长办公室见到了高一二班班主任李艳春。
“说了几次也不听,只能采取这种措施!”李艳春说,罚款这事确实有,但也是没办法。她一再强调,她带的这个班是刚入高中的新生,个别同学总是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用罚款惩罚他们,是班委会研究决定的。
至于罚多少钱,也是由班委会成员决定,钱都保存在生活委员那儿,每笔罚款都有记录,而且罚的钱总共还不到200元。
“罚款有用吗?”“学生家庭条件都好,根本不在乎这点钱。”李艳春说,在翰林中学,她已经执教6年,她也感到罚款不能解决问题,再犯错的同学改为打扫卫生了。
校长
将对老师进行罚款
近30分钟后,班长和生活委员拿来了账本。
“谁提议对犯错同学进行罚款的?”“不知道。”班长沉默了一会儿后称,该班班委会有3人,除了她和生活委员,还有一名副班长,罚款这事,是班委会决定的。至于是谁先提出要罚款的,她表示不知道。
“9月15日,×同学作业没做,罚5元;9月30日,×同学逃课上网,罚20元……”生活委员指着一页用多种颜色圆珠笔写的清单称,每笔罚款都会登记,罚了近200元。但清单上几项罚款金额总共不过45元。
生活委员低头称,是自己马虎,有些罚款忘了记,但钱都在她手里。
副校长赵光庆称,这纯属李艳春老师的个人问题,学校已经在大会小会上多次强调,明令禁止这种行为。为了对其进行惩处,学校除要让其检讨和退还罚款外,还要对李艳春老师进行罚款。
昨日17时,小强说,下午上课后,李老师已表示,要将所有罚款返还给学生,但钱还未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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