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6, 2011

小女子低价组“旅游团”诈骗780万

  原价1.7万元的欧洲游只要3500元,看似不可能却蒙了许多人。27岁的吕丽莉利用自己曾经的旅行社职位,通过老顾客介绍做起了旅游“黑团”,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间,共诈骗200余名游客共计780多万元。昨日,吕丽莉被控涉嫌合同诈骗罪,站在了市二中院的被告席上。据悉,此案是本市目前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受骗人数最多的一起出境游团费诈骗案。

  3500元就能游欧洲

  吕丽莉学的是旅游专业,2006年,刚刚离开校园的她独自来到北京,找到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对方建立“包桌”关系,即挂靠在对方名下,通过拉游客组团赚钱。

  据了解,国内具有出国游送签权的旅行社只有四家,中国国旅、凯撒、中青旅和港中旅,其他的旅行社推出的出国游最终都需要通过这四家进行组团,这四家对其他旅行社会统一给予出国游批发价。也就是说,游客出国游的费用是批发价加上旅行社利润。为了吸引顾客,各中小旅行社都会想尽办法吸引人气。

  高人气才能赚钱,2009年,已经熟悉这个行业的吕丽莉逐渐积累了一些客源,便辞职自己单干。她在建国门附近租了间办公室,以新华国旅的名义对外称专门组特价团。正常价格在1.7万元左右的欧洲游,在她那里只要3500元至5000元团费就能实现。当人数凑足时,她便通过同行进行转包,将团员打包给其他旅行社。

  如此之低的价格果然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报名,吕丽莉迅速组织了好几拨出国游,却面临着一个问题,资金短缺。

  “拆东墙补西墙”亏空增大

  为什么会资金短缺,是因为她所有的团费都是按低价收。而在正规出国旅游团中,一般低价团费只能有一到两个名额,是因为旅行社包机,机舱座位可能有空缺,航空公司会将多余的几张机票免费送给旅行社,低价团费省的就是这个机票钱。

  而对于吕丽莉来说,1.7万的欧洲游只收3500元,其中1.35万的差价必须靠自己填补,一个团少则五六人,多则十几二十人,如此之大的资金窟窿完全靠自己是无法填补的,于是,她想到了游客的押金。

  因为在旅游业内,为了防止游客出国后滞留不归,旅行社往往会要求游客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但收不收、收多少完全由业务员自己决定。同时,为了防止游客滞留境外不归,保证金一般高于团费。吕丽莉便以保证金的名义,在签署合同时少则收取3万元,多则20万元作为押金。吕丽莉特价送客户出游倒贴的团费,从收取客户的押金中先行垫付。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使她的资金窟窿越来越大。

  游客举报牵出巨案

  2010年1月初,崔某和朋友8人通过朋友介绍,先后与吕丽莉签订合同,组成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团,计划通过新华旅游公司出游。按照双方约定,他们交给吕丽莉40万元的押金,团费却仅为每人6000元,而按照正常价,澳新游需要1.5万元左右。

  2010年2月初,崔某突然接到旅行社电话,称他们的团费仍未交纳,旅行社无法提供服务。崔某马上向北京旅游局投诉,但此时吕丽莉已没钱为崔某等人办理正常的出游。2010年2月13日,吕丽莉因涉嫌诈骗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同年年底,吕丽莉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诉。

  吕丽莉在法庭上交代,她以低价揽来第一批客人后,用从第二批客人处收来的押金补足第一批客人出境游的钱,如此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导致最后资金窟窿越来越大,最后就不再退还客人的团费和押金。同时,她和游客签订合同时盖有新华国旅的合同章和财务结算章,也是自己私刻的假章。

  按照检察机关的统计,吕丽莉一共诈骗了780余万,除去她为游客支付的团费外,还有300多万元不知去向,而她的银行账户显示,所有的钱都已被提现,可她在北京既没有房产也没有其他财产。

  对于自己的罪行,吕丽莉表示认可;对于这笔巨款的去向,她表示,一部分用于组织出境游时补窟窿,另一部分则被她个人挥霍了。

  本案将择日宣判。本报记者 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