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11

有了法,执行是关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由衷地感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来之不易。”同时,齐奇表示未来的法制建设需要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完善法律体系,第二就是如何执行来维护法律威严。

  法律体系属于初期 未来执行是关键

  齐奇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早期的无法可依到现在一个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不少工作。

  “但是也需要看到距离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任重道远。”齐奇强调,现在法律体系还是初级阶段,下一步的修订、完善、补充等还有大量的工作等着去做。

  同时,齐奇也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严格执行和实施。而目前,我国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必须加强法治的权威。迫切需要全党、全民,大家一道来遵从法治的权威。

  建议立法强制执行“老赖”

  齐奇透露本次会议带来的建议,其中一个是“关于加快出台强制执行法的立法建议”。“执行难问题严重影响着法律的尊严。之所以出现执行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部详尽完备的强制执行法。”

  据统计,近五年,全国每年执行案件约200万件,占法院系统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执行标的金额3000多亿,执行工作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但是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部分仅有30多个条文,远不能满足执行实践的需要。”

  齐奇说,由于法律制度比较粗疏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等原因,使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债务人逃避、规避执行找到了可乘之机,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比例普遍偏低。目前浙江省有60%-70%的生效判决需要法院再次立案强制执行。

  “所以亟待制定一部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强制执行法。”齐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