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7日讯 据“中央社”报道,以房养老逆向抵押贷款明年可望在台湾试办。台金融研训院金融所副所长李智仁表示,若要全面实施,目前众多法规障碍必须全面修改;政大地政系教授张金鹗则表示,可推动特别条例立法。
台湾银行公会、台湾金融研训院今天主办“以房养老制度于高龄化社会之运用”研讨会,邀请多位专家学者与谈。
李智仁指出,办理逆向抵押贷款目前尚有许多法规疑虑,包括逆向抵押是否违反“民法”规定物权法定主义、房产逆向抵押是否符合继承范围、银行办理逆向抵押贷款是否抵触银行不得承作非自用不动产等种种规定。
张金鹗表示,未来可针对以房养老制度订定特别条例,许多抵触现行法规包括“民法”的部分,都可排除在特别条例之外。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