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0, 2010

浙江工商重拳出击加价提车等汽车销售“潜规则”

      新华社杭州8月31日电(记者 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自今年3月浙江工商开始对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工商共检查汽车销售服务企业2万余家(次),发现违法行为875起,责令改正660起,立案调查311件,案值达680万元,涉及强制保险等行业潜规则、使用无产品合格证的零配件等问题,目前整治工作已初显成效。

      从各地工商部门检查的情况来看,汽车销售服务领域各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商业贿赂、强制搭售、假冒伪劣、无照经营等各方面,且各种不规范的情况由来已久,持续时间较长,已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通过整治行动,“车贷担保收费附保险”、“紧俏车型加价”、“强制汽车装潢”、“汽车配件标识不规范”等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行业内长期以来司空见惯的不合理“潜规则”被曝光并得到查处。

      整治中,一批汽车4S店无产品合格证明零配件被严查,温州市工商局首批认定了77批次的汽配产品标识标注不合格的监测结果。全省共检测汽车配件商品质量523批次,涉及的品种包括刹车片、灯具、滤清器、门锁、后视镜等,经检测发现不合格200多批次。对涉及不合格的经营者已责令其产品下架、停止销售和立案查处。

      同时,对于汽车销售过程中,“免除自身责任、转嫁经营风险、规避质量责任、强制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霸王条款”也被逐一废除,通过专项检查,浙江省共修改不公平汽车销售维修格式条款154处。并对汽车销售主体开展清理整治,对于无照经营的商家实行停止营业的处罚,对于超范围经营的商家则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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