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 李芳)倾尽家财买套低价房,满以为捡了个大便宜,谁料没住多久,就有人拿着判决书来收房,而卖主竟联系不上了。江夏61岁的吴玉文婆婆欲哭无泪。
买来的房子原来另有主人?
吴婆婆介绍,2007年6月10日,她拿毕生积蓄10.3万买下位于江夏纸坊武昌大道二建小区四栋二楼一套75平米的住房。去年6月,突然一个陌生中年男子拿着法院判决书、房产证和公告书敲开她家门,说房子是他的,请她尽快搬走,她傻眼了。
由于房子是双方私下交易的,至今仍未办理过户,她赶紧拨打卖主胡某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拿着写有胡某的房产证和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吴玉文绝望了。
收房的东家也是理直气壮
正当记者在吴婆婆家了解情况时,一男子拿着法院判决书过来。男子自我介绍叫张先平,2004年他在原户主胡某的丈夫张宝革组建的施工队里打工,不幸从7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在家躺了3年,打官司法院判张宝革付8万元医疗费,但张一直没兑现。官司从2005年一直打到了2007年,2007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把张宝革的房屋冻结拍卖,给张先平冲抵医药费,随后,张先平也依法办理了房产证。“所以房子现在是我的,我至今还在外租房住。”张先平很不满。
吴婆婆只得准备请律师打官司,谁曾想,此时张宝革已和胡某离婚了。冤没了头,债没了主,房子又莫名成了张先平的,吴玉文连想告谁都不知道了。
小聪明“弄丢”太婆上十万元
记者昨再次陪着吴婆婆找律师,可婆婆突然改口说房子是2007年7月10号买的,并非先前说的2007年6月10号。
原来,当初过户时吴玉文就发现房子有问题,但她并没马上找相关部门,而是私下与房东胡某另写了一份购房协议,将买卖日期提前一个月,也就造成了房屋是在法院判决前进行的交易的假象。
对此,华平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认为,吴婆婆小聪明贪便宜害了自己,如今婆婆只有起诉张宝革夫妇,要求履行合同,办理变更登记,或者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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