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3, 2010

郭京毅终审维持死缓

  郭京毅终审维持死缓

  涉案的其他5官员 上诉均被驳回

  本报讯(记者王巍)商务部条法司原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等6人的受贿案昨天在市高院终审宣判。他们的上诉意见均被驳回,郭京毅终审获刑死缓。

  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某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10万元。

  此外郭京毅还对首创集团的一家公司提供帮助,从其下属的房地产公司半价购买别墅,获利123万余元。

  郭京毅还伙同许满刚收受巨额贿赂387万余元,并收受一律所78万元贿赂。案发后,郭京毅退缴受贿赃款6772037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次终审,6人的上诉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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