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一残疾人无证驾摩托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邓钢)昨日,一名右手被截肢的残疾男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被交警查处。

  昨日上午9时20分,硚口交通大队民警在利济东街游艺路口,发现一辆牌号为鄂KSD855的红色两轮摩托车后座人员未带头盔,便拦下检查,请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驾驶员神色慌张地说,早上出门时忘带驾驶证和行车证,央求民警放一马。

  民警一边控制住驾驶员,一边向指挥室汇报查证摩托车牌照。不一会,指挥室回告此车档案显示已报废。民警马上将人车扣留到中队进一步审查。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该人身上有张残疾证,显示右手肢体三级残疾。此时驾驶员感觉已经无法隐瞒,只有将右手假肢拿下,露出原型。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高某是汉川来汉务工人员,2000年在东莞一工厂打工被冲床将手压断,定为三级伤残。2007年因生活需要在汉川购买一辆南雅110排量的摩托车,将摩托车油门改至左手。2008年购买一辆快报废的摩托车,将牌照挂在现在的车上,今年刚到武汉准备跑营运赚钱,不想被民警抓获。

  民警依法处其行政拘留20天、罚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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