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1, 2010

韩城市副市长被免职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上午从陕西省渭南市政府获悉,渭南市已启动韩城“7·17”矿难问责程序,韩城市副市长苗振兴被免职,给予渭南市煤炭局副局长李明责令辞职处分。同时责成韩城市委、渭南市煤炭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据渭南市政府介绍,韩城市煤炭局局长雷万虎同志对韩城“7·17”矿难事故负有一定责任,鉴于该同志任职时间较短,待事故调查结束后,视调查情况再行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一步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7月20日晚,中共韩城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造成28名矿工遇难的韩城小南沟煤矿“7·17”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给予韩城市煤炭局总工程师宋少民、韩城市煤炭局副总工程师兼煤矿安全监察大队长张生维、韩城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一科科长郭文武、韩城市煤炭局生产技术科科长王玉安4人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小南沟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董红兵、薛建强,由于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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