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1, 2010

防汛抗洪处于关键期 国务院提出七点指导意见

  中新社北京7月21日电中国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防汛抗洪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入汛以来,中国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多发,江南、华南、西南和江淮等地区先后出现多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汛情发生早,洪涝灾害种类多,受灾程度重。目前全国正处于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长江、淮河、太湖等江河湖泊仍超警戒水位运行,台风活跃期也已经到来,形势十分严峻。

  会议提出:一要抓好雨情汛情灾情的监测预警。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变化,加强对暴雨和洪水影响时间、程度、范围的分析会商,为落实应急预案和群众避险防范赢得宝贵时间。

  二要强化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提前做好山洪、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等灾害预防工作,督促各类在建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排险工作,确保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

  三要加大物资和资金支持力度,备足抗洪抢险救灾物资。抓紧补充防汛物资储备,扩大储备规模。加强地方与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联系协调,落实抢险救灾队伍。

  四要科学调度。加强水库、湖泊、闸坝和分洪河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调度运用,统筹安排“拦、分、蓄、滞、排”各项措施。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

  五要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恢复。及时组织受灾群众开展恢复重建、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六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要统筹安排抗洪救灾和经济工作,力争全年农业有个好收成。及时修复灾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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