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保送生中学内公示不少于2周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高其伦)昨日,河北省考试院公布了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高中生要如实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向所在中学申请并须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不少于2周)。中学须于寒假开始前将经过公示的学生名单报所在设区市招生办审核。石家庄外国语学校要在2011年1月10日前将推荐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须保留至2011年8月底。分享此资讯到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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