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媚玲)备受关注的国内首例航空公司破产案宣告终结。昨天,来自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鉴于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武汉中院12月23日作出裁定,终结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程序。至此,历时近两年的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破产案落幕。
负债10.76亿
根据武汉中院发布的信息,经审理查明,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东星航空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9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76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去年8月26日,武汉中院依法裁定东星航空破产。
武汉中院方面称,因经营不善和金融危机影响,东星航空资金链断裂,拖欠大量飞机租金、员工工资、航油款、机场费用。此前,东星航空曾与国航谈判出让部分股权的引资计划,但因价格分歧未有结果。
2009年3月,美国通用电气等6家飞机租赁公司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申请。2009年3月15日,民航局暂停其飞行许可。而法院查明东星航空拖欠通用等公司到期债务1084万美元的事实成立后,裁定受理了此案。
今年4月29日,在东星航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到会的具有表决权的135家债权人中,有122家同意并通过了最终财产分配方案。此后,武汉中院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完成了两次破产财产分配,总额共计人民币2.43亿元。
东星航空成立于2005年,是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其注册资本30600万元,共有四家法人股东,这四家公司实际上都是公司创始人兰世立个人的全资子公司。
2004年,国内航空业首次对民营资本开放,我国内地已先后有10多家民营航空公司进入行业。但到目前为止,民营航空仅剩奥凯、春秋、吉祥,华夏等几家。2008年1月,民航局发布通知称,2010年以前,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设航空公司的申请。
东星航空曾“自救”
事实上,在东星航空破产案审理期间,东星航空曾努力“自救”,但均未成功。去年3月,由武汉市政府申请,东星航空被停飞。同时,武汉市中院立案受理东星破产清算案。
去年6月,武汉中院驳回东星航空主要债权人之一中航油递交的重整申请。同时,由武汉市政府组成的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发表声明称,东星航空已进入破产清算,重整没有可能性。去年8月,信中利投资集团董事长汪潮涌宣布出资2亿至3亿重整东星航空。9天后,武汉中院驳回信中利重整申请。随后,武汉中院宣告东星航空破产清算。
去年3月,国航母公司中航集团曾与湖北省政府签订了共同打造武汉航空枢纽的框架协议,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成立了湖北分公司,接收了包括东星航空的机务、销售、飞行员等大概七八百人。去年11月,国航以2312万元人民币拍得东星航空飞行航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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