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国土部门:征地没问题

  ■ 回应

  昨天,乐清市征地事务管理所所长卢韶华告诉记者,征地没有问题。

  卢韶华介绍,浙能乐清电厂计划征地,涉及寨桥村约213亩土地,项目由国土部批准。按照标准,补偿较高。“我们按照2级标准给的,由每亩3.2万元,涨到每亩4.8万元,该村总征地款约为1026万元。”

  针对征地款多次调整的说法,卢韶华称他第一次听到此说法。卢称,现在征地款是以乐清市统一征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2005年6月30日拨付下去的。卢韶华说,村民认为太少,他们提出18亿多,“这怎么可能?”

  针对附近一30亩地块卖价近亿元,卢韶华称,地块用途不同,价格也不一样。30亩卖出近亿元,少见。

  卢韶华介绍,后来村民一直闹事,才有乡镇出面签署3800万元一揽子计划,包括约1026万征地款,700多万政策处理费,约1113万的租地协议以及电厂给的渣塘补偿。

  记者获得的2010年1月28日《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信访答复书》显示,征迁补偿款3800万,先后拨付到寨桥村专用户头和蒲岐镇乐清电厂政策处理专用户头,由于部分村民认为与预期反差较大,不接收补偿款,导致补偿款至今未下发到户。

  这份答复书称,钱云会被判刑后,其所保管公章,近两年不知所踪。为了方便群众办事,2009年,经村党支部研究同意,启用了新的印章。

  乐清市国土局法规科科长陈旭海认为,只要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征地,盖不盖(村委会)章,没关系。

  “上个月(钱云会)还找我,我说钱也给了,地也征了,答复也给了,找来还反映什么呢?”卢韶华感到不解。

  本报记者 陈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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