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市规划与国土委:“将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年底前未过户的“被限房”明年将无法过户

  南方日报讯(记者/曲广宁)年底将至,伴随着国内一些城市的“限购令”即将在年底结束,深圳市场也不断有中介传出“限购令即将取消”的传闻。昨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专门向媒体通报称,“将继续严格执行深圳关于限制购房的有关政策”,此外,针对9月30日“限购令”出台之前已经达成交易的房产交易,深圳曾出台补充规定放行这些“被限房”,但从明年1月1日起,还没有进行过户的“被限房”将无法过户。

  在“限购令”出台后,有不少在9月30日前已与卖方发生实际交易的购房者,受政策细则未出台的影响,其买卖交易未能顺利进行。10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会对政策作出补充规定,“9月30日以前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的,可凭银行转账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前往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备案或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对于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已实际发生交易行为且买卖双方与银行已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并实际支付相应费用,办理赎楼手续的业主,可持以上凭证及相关资料前往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昨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负责人表示,此前的补充规定将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为止。这意味着,此前由于“限购令”被卡住未过户的交易,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过户,否则,明年1月1日后将受“限购令”影响无法过户。

  该负责人强调,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未通过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手续。此外,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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