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韶关市浈江区金碧园新村项目从“征地”到发证,违法行为彻头彻尾
2009年5月21日,南方农村报头版以《官员购买农地建别墅 补办手续非法变合法》为题,报道了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有关人员通过非法手段,使林地顺利办下土地证,建成豪华别墅区“金碧园新村”,买主多为浈江区、新丰县等地官员。失地村民只得到人均1000元的“征地款”,而土地几经转让后,上市价格翻番170余倍。
报道刊发后,韶关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国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金碧园新村问题进行调查。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叶富明2010年8月6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因涉及金碧园新村一案,包括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科长陈寿斌在内,总计4名政府官员、1名村主任被移送司法机关;而在韶关市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从市局副局长到镇国土所负责人,共有6名公务员因此案受到行政处分。“非法获得的土地证将全部注销,豪华别墅由国家收回;相关地块现在正在重新报批,将整体出让。”
叶富明同时表示,最终调查报告暂时不宜透露,此案将于年内结案。
违法项目一路绿灯
经韶关市金碧园新村联合调查组调查,2003年,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村委会低价从火冲村小组买来90亩林地。时任良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李应龙委托镇政府城乡规划办工作人员江某将这些地拿出来卖,并通过江某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
2006年,国家出台不允许城镇居民在农村买地建房的政策。办理土地证,成为金碧园新村变身“合法项目”的唯一途径。此时,恰好韶关碧桂园要在良村征用8000亩土地,李应龙便以国土部门办好该90亩林地的土地证,作为协助完成碧桂园征地任务的附带条件。
虽然村委会承诺上述地块用于安置本村拆迁户,但在办到土地证的69户中,只有李应龙一人是良村村民,其他全部是外村人员。
“村委会违法买卖土地在先,之后国土部门又违法批地、发证。”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叶富明说,涉及违法批地、发证的十里亭镇国土所所长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四年执行;帮助村委会卖地的十里亭镇政府城乡规划办工作人员江某也需负刑事责任。而由于把关不严,“韶关国土系统从市局副局长到镇国土所负责人6名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
另据了解,时任韶关市国土局局长聂云祥也应对金碧园新村问题负有连带责任,但由于聂已于2009年4月21日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双规”,随后被免职,因此,没有因此案再单独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村委罚金予以豁免
由于报批、发证存在违法行为,韶关市国土部门将对金碧园新村的全部69本土地证进行注销。但由于相关地块在韶关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此,国土部门打算将此地重新向省里报批征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由于去年城镇建设用地转用限额已满,所以金碧园新村土地报批一事拖到现在,预计本月底可以批下来,到时会正式通过公告形式注销之前非法办得的土地证。”叶富明说,接下来便会把该地放到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正规的招拍挂程序,将土地整体出让。
而在该土地上已经建好的10栋别墅,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后,将全部被政府收回。“包括人工、装修费,平均每栋造价超过100万元。”叶富明告诉记者,10栋别墅总价值约1200万元。
韶关市国土部门已经向良村村委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没收村委会的200万元非法卖地所得。而在土地重新报批、征用后,所产生的征地补偿款将重新支付给村民。同时,征地补偿款的另一部分将用于退还所有业主的购地款。
按照相关负责人的说法,良村村委会非法买卖土地,本应处以罚金,但因违法行为主要是由原村委会主任李应龙个人造成的,因此,有关部门决定予以免除。(新华网广东频道-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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