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献法 实习生陈莉 通讯员刘明 莫翠清
深圳晚报记者夏献法 实习生陈莉 通讯员刘明 莫翠清报道昨日15时30分至5时30分,市公安局交警局在宝安区、光明新区开展“天眼10”行动,共设点50个,出动交警、协警400余人,查处以变造号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或悬挂号牌等严重涉牌违法行为46宗。
在宝安大道创业一路路口的查车点,负责该查车点的宝安区交警大队宝城中队陈广仁副中队长,安排一名民警到距离查车点前约100米处作为观察哨,对经过其点位的车辆进行观察,如果有车辆未挂后牌或污损号牌的,便立即将违法车辆情况通过对讲机反馈前方的查车点,以便前方查车点拦截和现场拍摄取证。民警在路口查了大概20分钟,没有发现一宗涉牌违法车辆。陈广仁介绍,8月1日新《条例》实施第一天,他们也在这个路口查车,从一开始查车到行动结束,不停地有污损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出现,新《条例》经过10天实施,有了明显成效。在查车点民警细致的排查下,终于有一辆人货车被民警拦截,民警指挥车辆停到路边,记者看到该白色货车只有前牌、却没有悬挂后牌,司机曹某慌慌张张下车查看,发现没有后牌立即向交警解释,说自己并不知道,车是公司的,老板叫他出来送货。民警向其解释车辆开出前自己要有检查的义务,对这种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按照新《条例》规定罚款6000元、扣驾驶证6个月、扣6分,曹某虽然显得很无奈,但对处罚并无异议。
16时5分左右,在松柏路马田收费站查车点,交警发现一辆“粤A-681D1”的轻型货车车牌看上去有些别扭,拦下细细检查,发现该车号牌竟然是“粤A-681DK” 车牌用黑色的油漆将前后牌的“K”的上下两点涂掉,远远看上去就是“1”字,面对这一情况,司机邓某说自己不知道,这是第一天帮老板开车。交警按照规定将邓某带回进一步调查,按照新《条例》处以5万元罚款、车辆暂扣。
在两个小时的整治行动中,交警在宝安区、光明新区共查处严重违法46宗,不按规定安装悬挂号牌18宗,遮挡污损号牌8宗,遮挡号牌11宗,变造号牌1宗,伪造变造行驶证2宗,套牌车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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